拜金罗曼史(吃饭跑步和恋爱原著小说) - 第七章
superday开始。
第一轮是群面。主持人给了个并购案例,提出问题。十个受试者做无领导小组讨论,其中一人在白板上做文字总结,另一人口头演说。
丁之童有这个自知之明,不抢领导位子,也不站队,只是发表自己的意见,参与讨论,计好时间。要是有人吵起来,她再劝个架。
当然,现场并没有争吵。
外界常有一种误解,认为这个行业喜欢选择性格强势的人,似乎越aggressive越好,越loud越好。但事实上这样的人一点都不受欢迎,在集体面试中表现出类似的性格倾向,基本就是危了。要是引发争执,甚至会导致整组人一起被淘汰。能够进到这一轮的几乎都是藤校毕业生,做过至少一次投行实习,对这种操作轻车熟路,几乎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低级错误。
第二轮是一对一单面。结合第一轮中的案例,另外补充一页纸的材料,独立做presentation。
丁之童把自己在群面里提到的要点全都展开来说了,分析得很细。面试官问的几个问题,她也都能答到点子上。
中间稍事休息,又开始第三轮。
还是一对一,面试官已是md职级,提问完全没了套路,只跟她聊财经新闻,以及她暑期实习参与过的项目。到了这一步,面经用不上了,但她仍旧是一个恶补过成功学的做题家,无论记性还是悟性,她都有。
她不确定对方是否满意她的回答,只知道自己答得很自在,用她带着吴语口音的英文侃侃而谈,发生了什么,为什么发生,对整个市场产生了什么样影响,主流意见认为是什么原因,她是否同意他们的看法,以及她自己的理由。而后再往前推一步,这件事对m行又有什么影响?如果她是m行的一员,她又会怎么做。
等到三轮测试全部结束,公司方面安排了自助餐,受试者和面试官齐集一堂,聚拢,攀谈,梭巡,宛如第四场考验。
那是在三十八层的员工餐厅里,隔着整面墙的落地玻璃可以看到公园、街道、以及远处大半个城市的天际线。午后阳光明艳,天空呈现出秋日特有的锐利的蓝色。
丁之童四处刷了一遍存在感,这才得空拿了点东西吃,然后就看到秦畅,端着一杯咖啡走到她身边来。
这回,她总算把他看清楚了。
这人并不是典型的投行精英形象,个子不高,眉目温和,穿着普通,但也不出错,左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素金婚戒,整个人看起来十分干净。也许是之前先入为主的印象,她还是觉得他看起来有点丧,让她想起那个竞赛班的数学老师。
她用英文跟他打招呼,是他先切换成中国话,聊天似地问:“感觉怎么样?”
丁之童点头笑了笑,含糊其辞。单单这个问题,她不知该怎么回答。回想过去的大半天,她没有发现自己有任何明显的失误,但真要说脱颖而出,没人敢保证。
反倒是秦畅安慰她,说:“有一点毫无疑问,如果一个人在身体不适的状态下还能有你那一天的表现,胜任ibd的工作一定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丁之童尴尬,没想到又被提黑历史。
秦畅却笑着说下去:“相信我,如果你最后真的选择了这份工作,以后还会有无数类似的体验。”
声音温和依旧,丧也依旧。
丁之童也是豁出去了,想起当时眼前一黑,下意识地玩笑:“濒死体验吗?”
秦畅转着手里的杯子,轻轻笑起来,好像在说,你懂的。
许多年之后,丁之童一样也一直记得这个时刻,以及秦畅的措辞。
秦畅说,是她选择这份工作,而不是这份工作选择了她。
有时候,她忍不住想象,如果当时的她放弃了,就好似触发了另一个平行时空的起点,后来发生的一切都可能截然不同。
superday结束,丁之童走出m行所在的那栋大楼。
她不敢猜测成败,却又忍不住要去猜,看到来往的路人,都会想象自己已经成为此地的一员,早晨闻着地铁里奇怪的气味,中午在百老汇大街上的餐车前排队,每天日出而做,夜深而归。当然,最憧憬的还是发奖金的那一天。
就此打住,她没让自己继续往下想。她这人倒霉体质,以过去的经验来看,但凡是她认为志在必得的事情,往往都不会成功。
按照原来的计划,她这时候应该坐地铁去长途汽车站,买一张车票,再取出寄存的行李,上车返回伊萨卡。也许要等到开车之后,她才会给甘扬发一条信息,说自己临时有事,周日不能去看他比赛了。
但就是在那个下午,她走在路上,相隔一个街区的布莱恩特公园里秋色正浓,层林尽染。她忽然兴起,查了查第二天此地的天气——多云,气温15摄氏度,微风。
而后,又收到一条来自于甘扬的短信。他发给她一个离queen-s最近的欢呼区位置,就在普拉斯基大桥,以及他经过那里的大致时间。
丁之童站在街头,对着屏幕看了一会儿,没有回复,把手机扔到包底,钻进地铁站的深处,跟着老旧的车厢一起晃荡,听着轮毂与铁轨摩擦发出的啸鸣在幽长的隧道里回响。
到达长途车站,她去存包处排队,取出那只装着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的书包,在闸机前犹豫了一会儿,终于还是没有进站,转身又下了地铁,去法拉盛。
回到民宿,她跟老板娘说要多住一晚,还是在那里吃了顿饭,听老板娘拉另一个住客做传销下线,一直等到饭后回房,才拿出手机打了两个字母发出去:ok。
多大个事呢,她自己给自己解释,车票钱反正已经报销了,一晚住宿也多不了多少,来都来了,就去看看吧。
那个时候,甘扬也刚从外面回来。
他这一天最主要的任务就是跟着王怡去马博会领装备,号码布,参赛t恤,计时芯片,还有装个人用品的袋子,然后又开车在全市五个区里转了一圈,认了一遍赛道,起点和终点线。
王怡是他开始练长跑之后认识的朋友,已经有过几次顺利完赛的经验。人长得挺文静,常年留着一个规规矩矩的圆寸头,看起来跟他差不多年纪,其实大着好几岁,正在哥大读博,生物力学方向。
甘扬是菜鸡,一路听着王怡念叨注意事项,比如明早六点出发,搞清楚起跑分区,号码布背面务必写上紧急联络人和医疗信息,计时芯片一定得核对是否有效,盐丸和能量胶带了没,甚至还有“你是第一次,胸部和裆部凡士林一定要多抹……”
听了一整天,有点疲了,甘扬看着手机上丁之童发来的那两个字母,嘴角不自觉地上扬,嗯啊应着,一进门就开始脱衣服。
“你干嘛?”王怡吓一跳,戒备地看着他。
甘扬答:“我出去跑会儿。”
王怡说:“这都快九点了,明天四十二公里有你跑的。”
甘扬不听劝,已经换上运动裤,又跳着脚穿跑步鞋,说:“我不跑远,找找感觉就回来。”
王怡住的这个地方就在哥大附近。那一带中产聚居,从110街到117街一片太平,但再往东北方向走十来分钟就是著名的哈莱姆区,黢黑的小巷,破败的商铺,形迹可疑的混混三五成群。仅仅几个街区之隔,分开两个天地。
王怡胆子小,自从有一次误闯,被人家喊了一嗓子yowhassupman?就再也没敢出去夜跑过。但甘扬这人不知死活,坚称健身房里练出来的肌肉是死的,跑步机上显示的里程是没有灵魂的。到这里借住过几次,有时兴之所至,非得去哈莱姆兜上一圈。
比如今晚,王怡看他的状态,就是会去哈莱姆的那一种。
“你别太自信,这中间又没有墙。”王怡提醒。
甘扬却无所谓,说:“真要遇到什么事,跑就得了,练了这么多年,还怕跑不过那种天天喝酒嗑药的?”
王怡反问:“你怎么知道人家没练过?”
甘扬也反问:“有毅力天天练长跑的用得着出来打劫?”
王怡总归输给他,转身打游戏去了,说:“行行行,去去去,随便你。记得多带几张二十刀的钞票,还有手机别忘了,遇到谋财的就给钱,要是被扒猪猡就给我打电话,我给你送衣服……”
身后传来关门声,等他回头,甘扬已经没影儿了。
夜幕低垂,气温降下来,街上罕见行人。甘扬在路边做了一会儿热身,然后沿着人行道跑起来,很快调整到最舒适的节奏,冷气充盈肺腑,口中吐出的白雾化在夜色里,就像一滴水汇入海中。
这是他平常夜跑的时间。他的生物钟很准,每天早上六点起来晨练,晚八点再跑上六公里。比赛前夜本来应该是休息得,但今晚他还是想要跑一会儿。是因为柳总,马拉松,还是因为丁之童,他不确定,又或者三者皆有。
就是昨天,他照老规矩跟柳总打电话,提起毕业之后的事情。
柳总自然觉得他前途无量一片光明,奥运会奖牌没他份,都是评委的秒表不对,说到最后还是那几句话:“毕业了能留美国就留美国,但也别找太辛苦的工作。”
甘扬说:“人家都说比你有钱的人比你还努力,柳总你怎么不希望你儿子上进呢?”
柳总却答:“我这么努力,就是为了让我儿子不努力。你要是嫌美国离家太远,就去香港,那里房子都替你准备好了,只等你结婚生孩子。”
“怎么听着像猪出栏了要配种?”甘扬玩笑。
柳总隔着几千公里骂他:“神经孩子胡说八道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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