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金罗曼史(吃饭跑步和恋爱原著小说) - 第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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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几天之后,丁之童接到一个电话。
    彼端是m行的hr,对她说:congratulations!你已经通过了第一轮面试,请于11月3日来曼哈顿参加今年校招的superday活动。
    那时,她刚上完课,正从阶梯教室里走出来。伊萨卡还是老规矩,刮着风,飘着雪,天空阴霾。
    她故作镇定地应对着,确认了时间地点,一直等到对方说完,告别挂断,才雀跃地要跳起来。可惜身边都是人,她忍着没跳,一时间不知该跟谁分享这个好消息。冯晟没进面试,说不定这时候还在耿耿于怀。八字才刚有一撇,似乎也不合适在宋明媚这个已经上了岸的人面前大惊小怪。
    纠结了一小会儿,她在手机上找出联系人阿甘,打了几个字发过去,言简意赅:进superday了。
    那边几乎立刻就回过来:我明天去找你跑步!
    丁之童其实只想听他说一句“学姐你好厉害啊”,根本没想到他还惦记着跑步的事,当即拒绝:别,等我拿到offer再说。
    甘扬便也退了一步:那我们先吃个饭?
    怎么又要吃饭?就欠了一次人情,还真被讹上了。丁之童看着那行字苦笑,念在心情好,最后还是回了一句:行吧。
    两人照旧约在食堂见面,只是这次换成了中校区的okenshields。
    比起上一回,气温又降了几度,但甘扬还是一点不怕冷似的,只穿着一件胸前印校徽的连帽卫衣,上次是灰的,这次是黑的,领口露出内里纯白的t恤,宽肩长腿,看起来颇为赏心悦目。虽然人家比她高大半个头,丁之童照样端着学姐的架子,又破费了一张餐券,请他吃了顿午饭。
    两人排队取了餐,找了个地方坐下,隔着桌子讲话。
    甘扬把日子一对,才发现她参加superday的那个周末,他刚好也要进城。
    11月4日,他第一次跑纽约马拉松。
    “一起去一起去!你坐我的车。”他看着她提议。
    丁之童眼见着他的双眸亮起来。在那之前,她一直以为这只是一种存在于语文书里的修辞手法。
    “你打算哪天去?”她没立刻答应。
    甘扬琢磨了一下,答:“周五下午我有个考试,我们晚上走吧。”
    丁之童摇头,说:“路上起码四个小时,到纽约太晚了。那天晚上我得休息好,别再跟上次似的……”
    但这人还不甘心,又提议:“那我们早点走?”
    “你考试不考啦?”丁之童反问,“还是算了吧,我坐灰狗过去就行了,周五上午出发,路上六个小时,下午也能到了……”一边说,一边眼见着他的目光黯下去。
    “要不这样吧……”心一软,她另外想了个方案,“我周日去看你跑步,完了之后跟你的车一起回伊萨卡,怎么样?”
    “那就这么说好了啊!”对面那一双眼睛又亮起来。
    也是怪了,丁之童忽然发觉自己居然还挺喜欢看这个的。
    于是,那顿饭剩下的时间,她都在听甘扬絮絮叨叨说“纽马”。这人甚至还从书包里拿了纸笔出来,现画了一张地图给她,一边画一边讲解:
    “这是起点,史坦顿岛的瓦兹沃夫堡。出发之后,要过拉扎诺大桥到布鲁克林,1200米的上坡路,爬升差不多50米,整条线路当中就数那里最高了。下了桥到布鲁克林,这一段都比较平,跑完就差不多过了半程。然后再经过普拉斯基大桥到皇后区,三公里之后过昆斯博罗桥进曼哈顿,沿第一大道跑六公里,过威利斯大道桥到布朗克斯区,2500米之后再过麦迪逊大道桥回到曼哈顿,第五大道跑2500米,进入中央公园,37公里又有一个大上坡,爬升30米。爬完这个坡,才是最后的五公里……”
    丁之童不怎么过脑地听着,已经意识到一个很现实的问题——就刚才那么随口一说,平白多出一晚住宿的开销。她只好自我安慰,搭他的车回来,至少能省下单程的车票钱。再想想还是不对,异地的学生过去参加superday,交通费是可以找m行报销的,但多出这一晚的住宿却要她自己掏腰包。
    她在那儿挂着后台程序疯狂算账,甘扬正巧也想到住宿的问题,问:“你打算住哪儿?”
    “法拉盛吧……”丁之童回答。暑期实习的时候她就住在那里,法拉盛中国人多,严爱华的熟人也多,给她推荐过好几个便宜安全的民宿。
    甘扬脱口就道:“这么远?你面试应该是在曼岛中城吧?”
    “有亲戚住那儿……”丁之童敷衍,心说我也想在曼哈顿开房啊,你给钱吗?完了又觉得这话有点不对劲,赶紧不瞎琢磨了。
    甘扬也没多问,又对着那张只有他自己看得懂的手绘地图心算,说:“史坦顿岛出发,先经过布鲁克林,再到皇后区,差不多30公里,刚好就遇到‘撞墙期’,你在queen-s看不到我状态最好的阶段啊……”
    丁之童绷着不笑,特别真诚地对他说:“那我正好去给你加油,等你跑过那一段,我再坐地铁到终点去找你。”
    甘扬听得笑起来,不能再满意了。
    怎么有这么单纯的孩子呢?丁之童简直有点不忍心。
    这种天真的想法一直维持到那天下午,她在另一门大课上遇到宋明媚。
    宋明媚往她旁边一坐,凑近了撞她一下,轻声问:“唉,中午跟谁一起吃的饭啊?”
    丁之童一听就知道中午在食堂被看见了,存心避嫌,做出一副不太熟的样子:“一个金工大四的学弟,也是中国人,问我面试的事情。”
    却不料宋明媚直接指名道姓:“不就是甘扬嘛。”
    丁之童继续装,一边打开笔计本电脑,一边满不在乎地答道:“对啊,他也跟你讨教面经了?”
    顺理成章的一问,宋明媚听见却是笑了,笑得洞悉天机似地,反过来问丁之童:“甘扬那人会讨教面经?别开玩笑了。他只会问,哎,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跑步?”
    最后那句是学着甘扬的口气说的,学得还挺像。
    丁之童心里一咯噔,表面还是老样子,说:“他问过你?”
    “对啊,”宋明媚答得直截了当,也开了笔电准备听课,“这人我刚来的时候就撩过,然后他就问我要不要跟他去跑步……”
    “你去了吗?”丁之童又问。
    宋明媚摇头,说:“要是去健身房跑步机上跑,我还能考虑一下,他非要在户外,那还是算了吧。”
    “那后来呢?”丁之童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还要问下去。
    前面教授已经就位,调暗了灯光开始放ppt。
    宋明媚趁着最后几秒把话讲完:“后来?他大概问别人去了吧。”
    丁之童没再说什么,手上已经开始找上一节课的笔记,耳边却好像又听到那个声音,正对她说:丁直筒,要不要考虑一下跟我一起跑步?
    fuck!她暗骂,这到底是个什么人啊?
    仅在那一秒,丁之童是想要冲过去当面问清楚的。但等到上完那堂课,她又觉得大可不必。
    1940年的白流苏曾经对范柳原说过,标准的中国女人外在冰清玉洁,内在却富于挑逗性。
    2007年的丁之童,身高1米67,体重47公斤,腰臀比可以忽略不计,而且还戴眼镜。
    说句公道话,她本就不应该存在那种妄念,再说人家也没拿她怎么样,哪来的那么些抓马?她的生活目标就应该是毕业、找工作、挣钱,哪有功夫去想其他?
    之后的那几天,她还是像从前一样,翻雪山上课,蹲图书馆赶大作业。期间又有两份求职申请过了初筛,对方跟她约了电话面试。
    每次电面,她都会提早半小时从学校赶回宿舍,喝水,上厕所,洗手焚香,关门落锁,插上耳机,打开电脑,拿出简历以及纸笔,最后还在面前放了一面镜子,做好表情管理,自我感觉好像传呼台的客服。
    除此之外,她还得准备m行的superday。
    所谓superday,再早几年被叫作assessmentcenter,测评中心,简而言之就是各种形式的几轮面试放在同一天完成。
    对于校招来说,superday就是最后一轮了。看起来距离她挣大钱的目标仅一步之遥,实际上的战损率甚至高过d-day诺曼底登陆。
    不过,在所有交出去的申请当中,这已经是她最理想,也最接近成功的机会了。
    那几天,甘扬还是会发信息过来。她琢磨着该怎么回,老是想起中学里看过的那些台湾言情书。其中常有一句台词——我没时间陪你玩这种游戏!也许是因为出现的频率畸高,而且说话人往往也没干过什么正经事,当年的她每次看见说这句话就想笑。直到此时,她还真想把这十一个字甩他脸上。
    当然,她没有,只是每天临睡前,集中应一声。相信对面应该也能明白她的态度,到时候再跟他说一声“抱歉,不能去看你比赛咯”,管他是求跑友还是撩菜,这件事也就这么过去了。
    转眼就到了那个周五,丁之童从伊萨卡出发,坐了六个钟头的灰狗巴士进了纽约城。
    走出长途车站,她先拿着地图确认了一遍第二天去中城面试的线路,然后搭地铁到法拉盛,住进那个事先定好的民宿。
    那是一栋五间卧室的小房子,红墙灰瓦,前后都有一巴掌大的小花园。里面住的都是中国留学生,有在附近读书的,也有来纽约短期工作的。老板娘是严爱华打斗地主炸金花的牌搭子,同为八九十年代凭借海外关系出国的那批中年人,英文不怎么好,至今还把报税说成taxi,沙拉酱说成dress,但语言能力丝毫不影响人家在此地里活了十几年,买房买车,闲下来还喜欢给年轻人指点一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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