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 第四一零章 归义军(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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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尔克尼尔的决断非常果决。
    接到命令的荷兰士兵立刻放弃了大炮,向后撤退,并入到步兵队伍中。
    雇佣来的布吉斯人骑兵,毫无主动性的掩护着荷兰人的侧翼。如果是精锐的自己人的骑兵部队,这时候应该主动朝“叛乱者”的侧翼运动做出威胁。利用骑兵的机动性,不需要真的去冲击,只要贴的足够近,就是发挥主观能动性地掩护。
    但显然,这些布吉斯人的骑兵,并不想消耗自己,他们很清楚自己只是收钱办事的本地雇佣军而已。如果大顺这边给钱,他们一样也可以给大顺卖命;他们的那些当海盗的,如果起义军给钱,或许也真能将起义军送去婆罗洲。
    归义军在夺取了荷兰人的大炮后,并没有继续追击,基本算是目送着荷兰人撤离。
    当夜归义军就在城堡里歇宿了一夜。白日里海上出现的舰队,引发了这些士兵们的讨论,士兵们习惯性地避开军官,私下里谈着白天出现的朝廷的舰队。
    这些归义军士兵、前糖厂的失业奴工们,对朝廷的感觉,很复杂、很复杂。
    他们最开始来巴达维亚,是被骗来当“猪仔”的,不是来做买卖的商人。荷兰人可恨,糖厂老板也差不多。可是一样,但凡能在老家安稳过日子,能活下去,谁也不愿意背井离乡、离开家人父母,跑到南洋来求活。
    闯南洋,某种程度上讲,站在被迫离开家乡的人的角度,和西方的圈地运动羊吃人差不多。没有人愿意主动放弃农民的身份,去陌生的地方用陌生的方式求活。
    他们之前对朝廷的感觉,只能说是毫无感觉。
    在基层,基本感受不到朝廷的存在,打交道的都是地主秀才宗族族长。
    他们知道朝廷叫大顺,知道皇帝姓李,知道得交税纳粮服劳役,剩下的,基本就没什么印象了。
    等到来到巴达维亚之后,远在异邦,按说能够觉醒“我是谁”这个概念。
    但巴达维亚的情况又不一样,糖厂的承包者,百分之九十五都是华人;甘蔗园的监工,基本也都是华人;给他们钱币不给铜钱银币、警告他们敢闹事就去巴达维亚举报说他们没有居留许可证、没居留许可证要被荷兰人抓去服劳役到死的,还是华人。
    这种情况下,让他们自发觉醒自己的民族意识,那是扯淡。如果把糖厂承包者都换成荷兰人、把监工和不给他们钱的老板都换成荷兰人,便可能觉醒。
    但有些黑色幽默,历史上红溪惨案发生前后,对居留证审查不严,每年过年要把钱币代币兑换成铜子回家的要工钱大戏开唱的时候,能主持这个公道的反而是荷兰人……虽然大部分时候都会收钱向着糖厂老板,但偶尔也会有那么几个秉持法律和公正的人。在百姓默认当官的都是王八蛋、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别进来的时代,稍微做那么一点点正常的判定,也会被歌颂传唱。
    很神奇或者并不神奇的是,这些奴工和那些和他们一起干活的爪哇人的关系相对更好一些。反倒是那些和他们一样黑头发黑眼睛的糖厂承包者监工等,和他们的关系很差。
    他们起义的原因,用史书上的一句话就能解释:【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
    因为传闻荷兰人会把没有居留证、没交人头税的人,送去锡兰。但实际上在船到了海上后,会直接把人扔到海里。
    可以想象,在起义初期,他们对朝廷是什么感觉。一群人能说出诸如“他李自成能起事干一番大事,从个农民当了皇帝。他李自成干得,我等缘何干不得”这样的人,对朝廷的态度也就可想而知。
    但这种态度,伴随着朝廷干涉巴达维亚的移民政策、朝廷作保迁徙锡兰、皇帝用内帑给交了三年人头税一事,逐渐发生了一些变化。
    他们的心态,渐渐变成了“皇帝和一些大人是好大,但一些奸臣不干正事”。
    这个心态,非常重要。这是他们能够心向朝廷的基础。
    伴随着牛二等人对黄班等奴工中的高威望者的清洗,朝廷派来的人越发的多,有政治理念、哪怕是远走婆罗洲这种不成熟的、幼稚的政治理念的人被肃清,剩下的人渐渐也就从啸聚山林、火山聚义的起义者,潜移默化地变成了受招安的归义军。
    也同样的,在糖厂的时候,压榨他们的是蔗部承包者。
    而在火山地区,围剿他们的,是荷兰人,以及流亡的本地土著小封建贵族。
    敌人的改变,也促使他们逐渐找到了可以保护自己的共同体,虽然这个共同体的实体远在海的那一边,但他们至少已经不反感了。
    这种转变的心态下,白天出现在大海上的朝廷舰队,虽然他们并不知道自己其实在朝廷的枢密院里挂着号,但依旧为朝廷舰队的出现而欢呼。
    夜渐渐深了,点点篝火在井里汶城堡的周围点燃,归义军士兵们围坐在火堆旁,讨论着白天的过去、以及明天的未来。
    “朝廷出兵了。这一次,荷兰人指定是完了。听头领们说,这一次朝廷派出了好多军舰。而且还是领兵打罗刹、攻西域,逼着荷兰人不准杀人的那位大人带兵呢。”
    说话的士兵坐在篝火旁,手里拿着一个夹具。
    熊熊火焰炙烤着上面的小坩埚,放进去的铅块渐渐融化成了铅水。
    一边说着话,一边熟练地将坩埚里的铅水倒进了夹具里,凝固的铅弹变成了夹具的模样。
    用力在地上一磕,圆滚滚的铅弹落出来,待冷却后,旁边的伙伴建起来将上面的一些凹凸打磨平整,装进了沉甸甸的铅弹包里。
    伍长回头看了看远处的军官营帐,摸出了烟袋,按上一团烟丝,嘬了两口后递给旁边的伙伴,朝着火堆吐了口唾沫。
    “朝廷真要是来了,说不定也要招安咱们呢。咱们就是当兵的,当兵吃粮。吃朝廷的粮,天经地义。又不是吃红毛鬼的粮,我看区别不大。”
    “咱们分的地,朝廷也不可能要回去吧。可要是朝廷要把咱们分的地要回去,那就不好说了。”
    在那继续夹铅弹的士兵笑道:“不能够。不是说皇帝出的钱,给那些人交的人头税,怕荷兰人杀人,还把他们移民到了锡兰?”
    说起这个,伍长骂道:“赛连木,要不是朝廷出这份钱,咱们造就把整个爪哇干下来了。要不然好几万没饭吃的弟兄都来投奔咱们,别说什么井里汶,就是巴城,那不也打的下来?”
    “我看朝廷这边的脑子就不好使。既然想干,咋还给红毛鬼钱?”
    “但要说起来,咱们倒是不怕。就看咱们的头领们怎么想了。朝廷要是善待他们,还好。可你们又不是没听过水浒,在朝廷里怕难有好下场。”
    这几个士兵倒是都点了点头,心想确实如此。当兵吃粮,朝廷若能收编他们,对他们的影响好像还真不大。只要朝廷发饷,干起来也没有任何的心理压力。至少不是和他们打仗的红毛鬼。
    他们不懂政治,但至少听过水浒的故事。心想自己的区别或许不大,头领们又怎么想的呢?
    很多士兵都已经在这里安了家。虽然来到这里做买卖的、有钱的,一般都是在国内有个家,在这边再找个本地女人,而且大部分时候也瞧不上本地女人。但这些士兵的身份差得远,他们当初当奴工的时候,唯一能接触女人的机会,就是逛窑子。
    起义之后,这些士兵多半娶了当地女人。比起从前死后都没有子孙祭一碗饭吃的常态,娶个当地女人也算是好日子了。
    起义军的军饷不多,因为就算有银子,也没处买东西。军中实行配给制,吃饭能吃饱,当地的气候相当不错,水稻的产量也不低。不过军中的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偶尔能喝点酒,烟叶子当地倒是种植,更多的东西就差得远了。
    他们有一套军装,那是英国人运来的呢绒。但是大部分时候,他们都穿本地的奇葩布料,棕榈叶子编织的。
    虽然可以花钱从英国人手里买东西,但肯定是优先保证军火、保证归义军能够经常训练。其余的生活物资,肯定是差的远。
    好在本地不缺盐,也不缺粮食,比起在糖厂的日子,终究还是好一些。
    好与坏,是对比出来的。
    这些人觉得现在的生活不错。至少,他们有了自己的土地,头领们承诺等他们到了年纪后就可以退伍,分到的土地归他们自己。
    想到这,夹铅弹的那个士兵望着星空,忽然叹了口气。
    “也不知道我的老娘,到底是不是还活着。若是活着,朝廷这边要是保证不动咱们的土地,我便想着把老娘接过来。以后就在这里了。这里挺好的,至少饿不死人,真要是挨饿饥荒了,还能啃芭蕉叶子,至少饿不死人。”
    “要是朝廷还用咱们当兵,那就最好了。要是发饷,这日子过得那得是相当不错啊。一个月能给二两银子,攻下了巴达维亚能买东西了,这一年也能给家里人扯一身棉布衣裳,过年吃顿好的。”
    “真要这样,那还有啥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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