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顺1730 - 第二七八章 八字不合(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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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里面的水很深,最深的就是“天朝”二字。
    巴达维亚的这些事,放在大顺,遇到个官商勾结的,只当无事发生,甚至坐地分钱。
    但遇到个清官,出于对“仁义”的解读,出于对《春秋》大义的理解,肯定是要管的。
    那个雷珍兰之所以说起巴达维亚对待华人的政策反反复复,也是希望用“治标治本”的手段,解决掉这个隐患。
    今天的事,只是治了标。
    糖厂的奴工,被大顺交了人头税,移民到了锡兰去了。
    荷兰人也想让他们走。
    双方都能接受这个结果,于是事情解决了。
    明天呢?
    明天糖又贵了呢?明天不种糖而是种咖啡种可可又挣钱了,急需华人劳动力了呢?
    到时候,又得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到时候,朝廷管不管?
    管,万一朝廷与荷兰打起来怎么办?打起来之后,自己这些人事后会怎么样?
    不管,是不是要说清楚这其中的法理,定下条约,日后巴达维亚的华人不归天朝管?但这事也不是他们能说的,得总督去谈。
    连富光当然清楚这里面的问题,他作为甲必丹,其实也和总督谈过这件事。
    但总督的回答,却是模棱两可——说如果天朝钦差主动提及此事,就谈;不谈,就装作不存在即可,不要揭开这层窗户纸。
    这里面的逻辑,连富光也理解。
    总督是要走的。
    总督在这里只干几年,干的好不好,体现在巴达维亚乱不乱。
    在这种情况下,尤其是大顺咄咄逼人的情况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而且,这本身就是个出力不讨好的事。
    大顺能不能管巴达维亚的华人?
    站在荷兰这边考虑,那不废话吗?当然管不到。
    那些在京城的传教士犯了事,大顺这边也是直接杀,可没说还和教皇打个招呼吧。
    但问题是大顺的这个“外交”,是假的外交。
    有些事,你知我知,心知肚明,没必要说清楚、说明白。
    说明白了,那等于是拍着皇帝的脸,告诉皇帝,你们不是天朝、海外的华人也不认你这个天子,你这个天子也管不着海外的华人。
    这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思维,和威斯特伐利亚体系之下的思维,碰撞之下,是很容易擦枪走火的。
    本来瓦尔克尼尔就担心刘钰没事找事,独走开战。
    这时候去搞这件事,那不是在火药库旁边抽烟?
    允许大顺对华人有治理权。或者退一步讲,华人公堂的审判官,必须由荷兰提名、大顺审核允许,公司肯定会撤他的职。
    直接告诉大顺这里的华人你们管不到,刘钰可能会开战,公司还是会撤他的职。
    出力不讨好,图个什么?
    故而连富光和瓦尔克尼尔总督说起这个的时候,也就得到了一个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回复。
    刘钰要是问起来,没办法了,只能谈。
    不问,就不谈。
    瓦尔克尼尔想的很清楚。
    公司派他来做总督,要解决一件事:在不影响对华贸易的前提下,解决巴达维亚的华人“多余”人口。
    这个“多余”是动态的,今日多余,明日可能又是急缺的劳动力。
    蔗糖价格,与欧洲战事、西印度群岛天灾、波斯战争局势、印度局面等等因素有关。很难确保将来是否还能涨价,也很难确定将来一定暴跌。
    可就现在而言、此时此刻。
    巴达维亚“多余”的华人人口,这件事,我瓦尔克尼尔解没解决?
    对华贸易,我瓦尔克尼尔有没有影响到?
    可以说,几乎是很完美的解决了。
    那么,对华人的政策,日后是否还要再大量引入华人劳动力,那是下任、下下任、下下下任总督要解决的问题了,和我瓦尔克尼尔一点关系都没有。
    做了,捞不着好。
    不做,反而完美完成了公司的要求,升职加薪。
    那为什么要做?脑有病?
    经过这一次清理“多余”人口,巴达维亚剩余的华人,都是“有用”人口,没有之前那么剧烈的矛盾。
    短时间内,不会再出现太大的乱子,以至于迫使大顺不得不出面解决。有多短?至少他瓦尔克尼尔卸任之前,应该没问题。
    可问题是瓦尔克尼尔这个总督不是世袭的,这些华人甲必丹雷珍兰们,却几乎是世袭的——理论上也不世袭,但要根据财产数量决定能否当上,而财产是世袭的。
    这种情况下,甲必丹雷珍兰们的诉求,和总督之间就出现了矛盾。
    他们希望,大顺这边明确一点:巴达维亚的事,大顺管不着,大顺也别派官员深入到华人社区。
    这件事也挺黑色幽默的。
    如果历史上的红溪屠杀发生了,这些人一定盼着大顺驻派官员。可若是发生,他们都死了,连富光自己没死但是财产也全部被吞了,死人不能说话、也不能要求。
    然而,现实是,红溪屠杀没发生,这些人活着,所以他们不希望大顺派驻官员。
    荷兰人在此时的控制力,需要华人做线,把爪哇一个个分散的点,连到巴达维亚,为公司不断吸血。
    也需要华人高层,去作为统治中下层华人的工具。
    人头税也是包税的,所以包税人是不用交人头税的。换言之,欧洲人在没有占据印度、工业革命和海军后勤局革命以至于有足够的统治力统治南洋之前,对金字塔顶端的华人,是合作关系。
    合作到历史上荷兰商人跑到阿姆斯特丹公司总部告状,说总督过于优待高等华人。
    对中层的手工业者、买卖人、开饭店的、开旅店的华人,有没有压迫?有。而且很深。
    对底层的奴工、契约工、债务奴隶等华人,有没有压迫?有。而且非常深。
    但是,对金字塔最顶端的十几家华人,此时几乎是没有的。
    在大顺,他们头顶还压着一个朝廷这样的庞然大物。
    而且,八字不合。
    大顺的主要矛盾是土地问题,所以大顺最擅长调和的矛盾也是兼并和小农的矛盾,用同样的逻辑去处置工商业矛盾,就会经常性出现“割以永治”的情况:我把萌芽都干掉,不就不用处置我不会处理的工商业矛盾了吗?
    最简单的开矿,为什么王朝经常禁矿?因为矿主和矿工的矛盾,用对付地主和农民那样的手段,处置不了。
    地主的地,逼急了,万一遇到清官,查清楚,退还土地,人人歌颂。
    再不济,揭竿而起,均田免粮。
    矿呢?工厂呢?拆成小块?
    一个集中了权力的封建王朝,怕那几个矿主、机户吗?随便就弄死了。
    怕的是和矿主、机户对立而生的矿工、织工。
    与其说封建王朝害怕资本主义萌芽,不如说他们害怕萌芽带来的无产者。
    巴达维亚这边的情况,就是类似的。
    糖厂工人,和糖厂老板之间的矛盾,是地主和农民之间那样的矛盾吗?能用同样的思路解决吗?把榨糖的机器拆成小块?把甘蔗园分成小片?
    《大顺律》是传统封建王朝的法律,解决不了巴达维亚布尔乔亚的事。
    大顺这个国家,是地主和农民之间的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
    它无力调和雇工和资产者之间的矛盾。
    除非是后者的矛盾达到了一定程度,旧的统治阶级和统治手段无法照旧统治的时候,一个能够调和此种矛盾的国家就会诞生:
    这个国家可能叫大顺,也可能不叫大顺,但肯定不是现在的大顺。
    也不仅仅是“奴工”、“压榨”这些黑暗面。
    《大顺律》同样无法解决巴达维亚这边的股份制、雇佣合同、产权所有、私产保护等等一系列新问题。
    所以不论是暗面、还是亮面,巴达维亚的高层华人,都不希望大顺的统治延伸到巴达维亚。
    在大顺的本土,旧有统治阶层的实力强大,他们无力反抗,也无力如同欧洲同行一样,能摁着皇帝的脑袋要求答应他们的条件。
    所以在远离大顺的海外,他们也不希望大顺的手,彻彻底底地伸过来。
    除非大顺这边明确给出了日后如何统治南洋、如何保护他们利益的条件。
    一来红溪惨案并未发生,这些人并不知道荷兰人的危险;二来屠杀未发生的情况下,七省共和国的法,也确实比封建大顺的法,更适合他们这些金字塔顶层的华人。
    种种因素下,连富光觉得,自己要做点什么。
    至少,主动把这件事挑明。
    倒不是说自己去说自己不要天朝的管辖,而是只要点清楚这件事要解决,至于怎么解决留给大顺和荷兰。
    自己,则根据大顺的态度,判断该怎么站队、如何站队。
    此时大顺的战列舰已经靠的很近了,自小被荷兰人的分尸之刑吓到认为荷兰不可战胜的连富光,内心的天平已经倾向了大顺不可战胜。
    在这种情况下,他,或者说巴达维亚的高等华人的渴望,也就明确且清晰地分出了轻重。
    最好,大顺不管巴达维亚的事,一切照旧。
    其次,大顺攻下南洋,但法律一切照旧、统治手段一切复用荷兰之法。
    再其次,顺荷开战,不分胜负,生意好几年没得做。
    最最次,大顺攻下南洋,用在大顺的旧制度,统治经济基础完全不同的南洋。
    如果真有可能是最坏的结果,那现在就要考虑断尾求生,准备转型了:比如,变卖家产,跑路回大顺,买房子买地,捐个监生,请个西席教儿子读十三经,准备孙辈科举,重孙为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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