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角每天吐血三升[穿书] - 主角每天吐血三升[穿书]_分节阅读_60
他想,如果没有穆戎,或许自己已经变成了下一个洪邵将军。是穆戎告诉他,错的不是他,而是为了自己枉顾天下的权贵。即使所有人都无法理解容翌的想法,只要穆戎相信他,他就能坚信自己是对的,继续顽强地向前走下去。
他本不是那么厉害的人物,只因喜欢上了最好的穆戎,所以他要变成世上最令穆戎骄傲的男人。
正因如此,他才不能退,如果抛弃满军将士独自苟活,他一辈子都会看不起这样的自己。
谁少年时不存青云之志,谁在最开始的时候就是那般凉薄无情,终究是在无常的世事中被一点点打磨,逐步退让下来,便成了这面目全非的模样。他不求活得多么光鲜亮丽,只愿死时能够昂首挺胸无愧之心,所以,他一步不退。
仿佛验证少年的决心一般,返回丹田的元气终于一齐爆发,超越凡尘的力量扩散开来,所过之处万物尽化作灰烬,血色染红了整片苍穹。
洪邵将军,北辰国师,建木之种,这一切纷乱根源就在血染的云彩下灰飞烟灭,这场死伤无数的浩劫从此便在一个少年的执着中彻底终结。
最后的一刻,他看着自己的身体消散于天地之间,伴随无尽的清风,远处的北辰军旗仍在舒展飘扬,就在那重重铁骑之前,穆戎一袭白衣迎风而立,眉目间是他最为眷恋的模样。
他做到了,穆戎活着,北辰的大军也活着,很快天下便会迎来前所未有的太平盛世,这样,已经是最好的结果了吧。
只是,他的神识仍在穆戎的面目上留恋不去,终究还是有些遗憾的。
在出征之前,他想着待此战结束便辞了一切军职,回到青州的那一方小院之中,每日读一读二姐和莫归写就的杂书,抬头便见鬼兄在天上飘来飘去,然后,握紧身旁淡笑着的穆戎,就这样彼此相对直至终老。
穆戎,想让总是不把自己身体当回事似乎连活着也不是很执着的你,一来到我的身边就能露出笑颜,这样的感情,到底还是来不及告诉你……
神圣强者的返本归元堪比仙人之威,那片红云足足燃烧了三日方才散去,待到天地恢复往常颜色,洪邵国都已从地上消失。失去了国都中的高级官员,洪邵国整个混乱了起来,北辰挥兵南下很快就平定了涟王,自此大荒再次统一,北辰成为月朝之后的另一个大一统国家。
夜明帝身为天下第一个女皇帝,为了证明自己能力,比过往所有先祖都要励精图治,战后首先便是救济难民休养生息,历经磨难的百姓终于迎来了太平年代。
容翌,生于北辰军方豪门容府,自十二岁起便为国征战,十六岁驻守南州所有敌军望而生畏,十九岁家中遭逢大变,国难之际放下家仇,毅然率领大军平定内乱出征洪邵,连挫两位神圣强者,以一己之身换得天下一统万世太平。夜明帝感其功德,封为天枢将军,容家世代永享皇室供奉。
容小将军的一生在史官传记和民间传奇话本中就此结束,唯有少数人发现,就在战事结束时,曾经的穆府小爵爷便再没了踪影。有人说他死在了大战之中,也有人说他在容翌死后便投河殉了情,唯有随莫归隐居的容汐在青州封地中日日打扫着一座不起眼的小院,似是在等候何人归来。
凡人们不知,就在大荒平定之时,寂静数百年的天宫之门迎来了一位白衣公子。少年一对秋瞳生得同太子妃极为相似,就连气度也丝毫不逊色于各仙家的豪门公子,即便在巍峨的天门之下依旧处之泰然,神色中不见半分畏惧。他来了天门却迟迟不入,只从云端眺望着凡尘,手中握着一束青丝,独自默了许久。
容翌是抱着必死之心去的,临走前拥抱时便将这头发塞进了穆戎怀里。穆戎在天门前犹豫了很久,终于选择了拆开头发,寻到了那人留下的纸条。
原以为遗书这东西总该说些重要的事情,结果上面只记录着王城有哪些地方风景极佳,北辰有哪些好吃好玩的。这是容翌短短一生所见过的所有美好事物,他将这一切都交给了穆戎,求的不过是心心念念之人能在春暖花开的季节迎来一段美好的人生,然后,忘却了自己。
果然是容翌的行事风格,看完让他着实想要把人拖出来揍上一顿。
嘴角不自在地抽了抽,穆戎想像以往那样随意笑言几句,最终还是没法勉强自己笑出来,叹了口气,只对着身旁的乐殷问:“真的要走了吗?”
接连发生了许多事,乐殷心情也比他好不了多少,只望了望云雾中的琼楼玉宇,那是他少年时曾日日期盼着到达的地方,如今真到了却远不如想象中高兴,最终只是摇头道:“我留在阳间为的不过是看一眼天界的风景,如今见了却发现没什么特别的,终究是不如故乡的雪好看。现在也没什么可留恋的了,好生轮回去吧。”
他被困在人间寂寞了百年,如今终于消了执念,穆戎虽有些不舍,到底只能祝福道:“愿你来世寻个太平人间,一生安好。”
乐殷活着时命运坎坷,穆戎唯有希望他轮回后能有一段安稳人生,只是,他想着旁人,前来领走乐殷的鬼差却是忍不住对他问道:“你确定这数万阴灵的奖励就要这个了?不会后悔?以后天界的剧情可不好走啊。”
国师收集的所有阴灵都被他送入了地府,这等足以完成飞升任务的数量,就算要换取仙家法宝也是可以一试的,然而穆戎只要了一个人的魂灵。
此时,他低头看着阴灵囊内沉睡的玄衣少年,没有去回答鬼差的疑问,只是用手指碰了碰少年脸颊,眸内是绝不向任何人妥协的霸道,
“容翌你听着,我可不是你撩完就能跑的人,你活着的时候是我的人,死了也是我的鬼,永远别想离开我。”
作者有话要说: 容翌:回忆杀读条——碰——王炸!
穆戎:你过来,我给你加个BUFF。
容翌:作者救我!
作者:别看我,他黑化起来我是拦不住的,找你岳母去。
第七十二章
乐殷是在一个雪夜被村长捡到的, 那时候他被一块红布包着, 在雪地里冻得大哭不止,老村长觉着可怜, 便把他抱回了家, 取名为乐殷。
他没有父母, 唯一的家人便是村长, 但生来性情就极乐观, 看见大雪纷飞的场景会笑,吃到了喜欢的烤红薯会笑,就连在林子里捡到片新奇的叶子都能高兴许久,村里人都说乐殷这辈子大概是不知愁苦为何物的。
这孩子性子好又够勤快, 村里家家户户都很喜欢他,每逢过年东家给他制件棉袄,西家送双靴子, 如此也成功把他拉扯大了。乐殷还记得自己第一次单独狩猎就是穿着街口林寡妇送的皮衣,他力气生来就大,拉弓特别稳,第一天就猎到了一头雪狼。正高兴着呢, 突然发现雪地里还有一处脚印, 寻了过去,便发现一只狍子正伏在树洞里睁大眼睛瞧着自己。
彼此对视了许久,这狍子似乎终于反应过来自己被猎人发现了,屁股上白毛瞬间炸开,连忙跳了起来。然而它忘了自己正在树洞里, 当即就一头撞在了壁上,只用一脸吓懵了的神情趴着不动。
狍子傻乐殷是知道的,但是像这种逃跑都能把自己撞懵的还是头一次见,就算是狍子里也是最傻的一只了,他本就爱乐,见了这场景更是忍不住大笑起来:“哈哈哈,怎么会有你这么傻的狍子!”
这狍子还是幼年形态,头上的角尚且是两处嫩芽,大大的耳朵紧张地竖起,圆润的眼睛就这么呆呆看着自己眼前的人类,这副样子瞧着委实无辜。乐殷在它身上摸了两把,它也不知道反抗,毛茸茸的手感还挺好。他想了想,到底还是没能下手去猎,只能起身无奈道:“算了,你也没几两肉,今天我就放过你了。”
那时他不知道,这只树洞里的狍子是所有雪原猛兽都不敢去招惹的半妖,就连村里的猎人也被告诫这地界有雪妖作祟断不能接近,也只有第一次出村的乐殷敢寻了过去。
半妖即便年幼也拥有操控风雪之力,过去从没有生物敢接近它,眼前突然出现个人,它是真的半晌没反应过来。待到少年走远了,脑海里才慢悠悠地烦恼了起来,对方既然没有做出攻击,那它还要不要把这个人给冻住?或者说,摸这个动作能算作攻击吗?
它自出生后是头一次思考如此复杂的问题,一不经意就想了整整一天,待到被惊醒时,少年惊异的脸已经出现在了眼前,只对着它道:“你怎么还傻乎乎地待在这里?也不怕被人抓回去一锅炖了?”
乐殷听村子里的老猎人说过,狍子被发现后是不知道跑的,甚至跑掉后还会好奇地回去看一眼。他想着昨天那狍子看着就笨笨的,肯定不知道跑,一不小心就会被人猎走吃了。心里惦记着,打猎回村的路上便又来看了看,果然这傻狍子还待在原地,连动作都没变。
半妖想了一夜,终于弄明白了这样打扮的人类是很危险的,妖力一动,便召来了风雪想要保护自己。然而还不等它呼出寒气,少年听到同伴的惊呼,却是果断脱了衣服盖在它的身上,只道:“我新制的皮衣,今晚暂时借给你过冬了,明天可一定要还的!”
积蓄的攻击被打断,半妖不由自主地又开始思考这个动作应当算什么攻击,待回过神时,少年早没了人影,只有一件皮衣盖在自己身上,满满的都是灼热体温。
它的父母早就死了,也从没有自己的族群,自记事起就是独自睡在树洞里看着别的动物依偎在一起。从来没有生物敢靠近它,这是它第一次感受到活物的温度,居然比枯草要温暖这么多。
狍子生来就要成对活动,它却寻不到任何同类,这个被唤作乐殷的少年是唯一敢靠近它的生物,等它察觉时,自己已经时常出现在少年周围。
乐殷是真没想到这世上还有自己往猎人身边凑的傻狍子,每次他一进林子便能看见一双圆溜溜的大眼睛从草丛里好奇地望着自己,倒是害得他生怕村里人把它猎了去,每次都得寻个地方把它藏起来。
后来半妖也发现了,只要自己以本体出现乐殷总是很慌张,它便化形成了其它动物,时而是兔子,时而是山雀,有一次还变成了头黑熊吓得少年掉头就跑。乐殷只知自己自小便见遍了雪原里所有动物,却始终不知,从一开始,在他身边的都是它。
乐殷慢慢长大,终于渐渐接触到了人类的俗事,他知道自己是村里天赋最好的人,只要他成为大人物大家就能过上好日子,所以他开始在雪地里努力修行。从一无所知开始修炼,所受的险阻可想而知,他不想让村里人担心,便只对着身边的动物们诉说自己的烦恼。
那时,半妖听见了他想要猎犬的心愿,便化作了一只雪地犬来到了他的身边,果然乐殷对它喜欢得紧,日日抱着不肯撒手,待到从雪原离去时还对他恋恋不舍地叮嘱,“你可千万别乱跑啊,等我回来就能养得起你了,到时候我给你取个特别威风的名字!”
它如约保持着雪地犬的形态在那里等了很久,也始终不曾给自己赋予任何姓名,它以为乐殷很快就会回来的,他们还可以和过去一样在雪原里互相依偎,它可以倾听乐殷的所有心思完成他的所有愿望,可是直到最后,那个说要养它的少年都没有回来。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