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店开遍全宇宙[GL] - 把店开遍全宇宙[GL]_分节阅读_162
把店开遍全宇宙[GL]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把店开遍全宇宙[GL] 作者:雪之羽时之风
不过,虽然知道了兔子来的目的,季风华也打算给萝卜免灾,但是有些重要的东西还是要说的。
她担心兔子吃的高兴了一发神经,想要跳到她身上表示友爱,然后她就死翘翘了。
为了防止这样的悲剧发生,在给萝卜前,季风华故意板起脸,严肃地兔子道:“给萝卜可以,但是有些东西你要注意,否则我是不会给你萝卜的!”
兔子疑惑地歪了歪头,表示不知道她要说什么。
“接下来的话很重要,你要仔细听哈。”季风华再次郑重声明,然后才开始动作。
“你,兔子;我,人。兔子蹦上人,我就死翘翘。”
只见季风华迅速地在地上画了一个抽象的简笔画,然后严肃地对着兔子点了点画,而且她重点在最后一幅上重重地圈了圈:“也就是说,你没事别往我身上蹦,人类可是很脆弱的!”
“兔子,你听明白了没?”
季风华说完后,大白兔似懂非懂地绕着鼎跑了几圈,让她深感它的活泼,然后,在她惊恐的目光下,兔子竟然一步步逼近了。
“你,你想干什么?”季风华往后退了两步,却赶不上兔子往前蹦的速度。
“呜呜~”大白兔(●—●)一脸无辜的看着她,对着它纯洁的小脸,整只兔都显出一种懵懵懂懂的纯真,然而在季风华看来没有比这更可怕的兔子了。
有哪只兔子一蹦上身就会让人立刻升天见上帝的?
作者有话要说: [1]这个故事不是我原创,是一个看到的民间传说,但是是我小时候看过的,所以忘了是那本书了(大概是小学生报纸?),而且具体细节也记不清楚,乱编了一部分= =
第116章 上古位面4
上古位面距离开天辟地没多久, 所以这里的大多数生物都很懵懂,依靠本能生存,包括兔子也是。
所以它很不明白眼前的人类为什么要这么害怕。
它又不是食肉动物,不会吃她的。
不过,虽然很不解,但怕吓坏了眼前的神奇生物(上古位面人类仅此一只),所以兔子慢慢地接近了季风华, 然后把半只耳朵折成90度,小心翼翼地用软绵绵的耳朵尖蹭了蹭了季风华的小腿,确认没事后, 才一点点加大了蹭的力度。
诶,好舒服啊……
玄仙兔子听起来可怕,但是毛却软乎乎的,蹭着很舒服, 但随着兔子加大了戳的力度,季风华就有些吃痛了。
看到季风华皱起了眉, 兔子连忙减小了力量,一点点地蹭着,当看到眼前人类的表情重新变成了享受,它才掌握了该用什么样的力量接触这种生物。
只能用千分之一的力量跟她玩。
真是脆弱的生物啊。
比以前跟它玩的老鼠还不如。
原来人类, 是一种比老鼠还弱不禁风的动物。从没见过人类的兔子下了如此结论。
联想到刚才这个人在地上画的图案,兔子更肯定了人的脆弱不堪,于是它决定以后跟人类接触的时候小心点,免得不经意间就把他们弄死了。
毕竟, 它除了草,从不吃别的小动物,是一只善良的兔子。
发现兔子蹭得很小心,而且也不疼,季风华就开始放开胆来了,她试探着摸了摸兔子的软毛,结果软乎乎的感觉糊了她一手。
这毛,摸起来实在是太舒服了!
简直是绒毛控的福音!
随着季风华一下一下的抚摸,兔子也享受地眯起眼,左摇右晃地摆着耳朵,看起来舒服不已。看到一摇一晃地白耳朵,季风华的心有点蠢蠢欲动,她手贱的想揪耳朵试试了。
但是她没忘记眼前的兔子是只玄仙。
而且兔子耳朵和老虎屁股是同一个层次的东西,都是摸不得的。
所以她也只是想想,没有付诸于行动。
摸了老半天,季风华觉得兔子的毛都快要被自己撸秃了,然而她知道兔子毛虽然软,却实打实是玄仙身体的一部分,所以实质上这种毛水火不侵,而且她用刀剑砍也砍不断,所谓的秃只是她的错觉。
又摸了一会,发现这只眯眼兔子竟然享受地闭上了眼,趴在地上像是要睡着的样子,让季风华又不自觉冒出了冷汗,开玩笑,它不会想在这里睡觉吧?
虽然兔子表现的很友善、很和谐,但是她完全不想看到下次修炼的时候这只兔子还在这儿,这个山洞已经被她看作是自己的私人洞府了,一个玄仙在这里赖着,而且不知道要睡多久,她肯定不能安心啊!
于是,她大着胆用手戳了戳兔子,对上红眼睛迷茫地眼神说:“兔子,你要不要尝尝萝卜汤啊?”
萝卜汤?
是刚才发出香气食物的名字吗?
听到这里,兔子原本塌下的耳朵立刻竖起来了,它们开始开心地左摇右摆,示意给自己来一碗。
看到兔子活泼的样子,季风华衷心希望它吃完萝卜能哪里来哪里去,于是她给兔子盛了一碗汤,把所有的萝卜都捞进了碗里,供兔子食用。
“咔嚓咔嚓——”
在季风华目瞪口呆的目光里,兔子张嘴一吸,碗里的汤就被隔空吸到了它嘴里,只见红眼睛的三瓣嘴一动,一整碗的萝卜就消失不见了,吃的比她这个人类都快。
很难想象这么小的身体是怎么吃这么多的。
吃完一碗萝卜,兔子意犹未尽地舔了舔三瓣嘴,它用红彤彤地眼睛与季风华对视了一会了,在人类投降后乐滋滋地跳进了大鼎里,连汤带面吃了个干净,因为玄仙片尘不沾身,所以汤汁自动避开了它,并没有弄脏它的毛,它浑身还是干干净净的。
吃光了一鼎碧玉萝卜,兔子顺从本能,满足地在地上打了个滚。翻滚了几圈过后,兔子默默下了一个决定,它要收眼前的新品种动物做它的小弟!
没错,虽然眼前的动物明明有四条腿,却非要用两条腿走路,毛病很多,也脆弱的很,以它纵横大草原多年的见识也没见过这么弱小的生物。但是!这个家伙的撮毛技术很舒服,而且也能找到好吃的东西吃,收这个小弟不亏啊!
顶多跟它玩得时候小心点就是了。
兔子做了决定,就没问季风华的意见,而是自动把她归为了小弟,因为它就是这么的霸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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