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的人要领我回家怎么破 - 分卷阅读37
回惹到她身上,她总得一次性解决掉。
二哥作为一个由程序员成长起来的it精英,她得让二哥想办法把网络暴力的源头挖出来,冤有头债有主,这事儿不能压下去就算了。
跟踪偷拍侵犯隐私怎么算?以讹传讹人身攻击怎么算?造谣生事诋毁他人怎么算?这一笔一笔的账,于岚都要跟他们算清楚。
此时的于家已经全员到齐,于岚的爸爸于家辉、妈妈薛睿美、大哥大嫂,二哥都在,由薛睿美作为代表找于岚回来训话,电话刚打通,于岚已经进门了。
“妹,你行啊!”二哥幸灾乐祸,全家只有他还有心情开玩笑。
于岚没搭理她,直接进屋找了薛睿美:“妈。”
薛睿美抿着唇,老大不高兴:“你还知道有我这个妈?”
于岚咳了一声,又转向于家辉:“爸。”
于家辉有意护女,企图开口维护:“睿美,你先听听女儿解释。”
“解释什么?有什么好解释的?都让人登出来还能解释什么?”薛睿美没好气地顶回去。
于岚笑了笑,语气平淡地说:“嗯,没什么好解释的,我跟图片上的女生是合法夫妻,记者扭曲事实而已。”
“卧槽!”二哥好悬跪了,他小妹出柜比他牛逼多了,婚都结了!
大嫂倒了杯水给她,大哥蹙眉说她:“于岚,别故意气妈。”
于岚:“我没有啊,我真结婚了,还有结婚证呢。”
薛睿美缓了半天,猛地跳起来要去打于岚:“死丫头你是不是活腻了你!打死你算了!”
一大家子人,都去拦着薛睿美。他们兄妹三人,除了大哥,二哥和于岚小时候没少挨薛睿美的打,所以大哥没去拦薛睿美,而是轻推了把于岚的肩:“给妈道歉,赶紧的。”
“对不起妈,让您动怒了!”于岚听话地道歉,于家辉先替妻子责备她:“于岚,再怎么说结婚这么大事你也应该先跟家里说,你也是快三十的人了,怎么办事还这么冲动?而且你是知道我们在这方面的态度的,你就这么悄悄的找了个女的,你是想气死我跟你妈是吗?”
于家辉在这件事上,其实并不如他说的那么坚定。
他属于白手起家奋斗出的这份家业,小时候吃苦受穷,不愿意让后代尝到那种滋味,对儿女便免不了过分溺爱。他在做生意上的远见和手段虽然出类拔萃,但是对待儿女的心思上就跟大部分同龄男人差不多,他有点重男轻女,喜欢儿子,也希望自己的产业能让儿子接班。
但他已经有两个儿子,尤其大儿子还格外优秀,满足了他对儿子所有的期待。所以他对二儿子和小女儿的要求就特别低,只要没有违法乱纪,那基本上是有求必应。
他跟其他重男轻女的男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的儿子是给他养老送终的,但女儿却是用来爱的。他完全按照女儿要富养的原则,把于岚捧在手心里疼,于岚是真正意义上的掌上明珠,别说她喜欢个同性,就算她一辈子不嫁人,他也愿意养活她一辈子。况且女儿又漂亮又独立,他怎么看怎么喜欢。
可他老婆不同意。
薛睿美的教育理念,就是必须赢在起跑线。兄妹三个她都一视同仁地严格要求,从行为举止、待人接物,到课业成绩、德才发展,可以说,于家的儿女没有长成纨绔子弟,全托了薛睿美的福。然而严母却不如慈父有人缘,儿子和女儿都跟于家辉关系更好些。
好在于家辉是个好丈夫,对她言听计从。
于岚扶着薛睿美坐下,把脸伸过去:“妈,想打那就打吧,使劲打,解解气。”
薛睿美还哪下得去手。她保守,见不到儿女不走寻常路,她就希望他们能按部就班的走完一个富裕人家该走的路,可二儿子先是不娶妻生子,现在女儿也背着她找了个女朋友,连婚都结了。
“于岚。”薛睿美痛心疾首:“为什么呀?”
于岚跪着趴在她腿上,脸颊贴着她的膝盖:“妈,这话当初你也问过二哥,我的答案跟二哥是一样的。我们只是爱上一个人,对方刚好是同性,没有别的原因。”
薛睿美对这份打击也算驾轻就熟了,她难过是难过,但却不如当初二儿子出柜时的暴跳如雷。她摸着于岚的长发,语气温柔地说:“于岚,妈也还是那句话,不同意。”
于岚早有心理准备:“好的,妈,反正我是不会离婚的。”
薛睿美面带笑容:“行,你就跟我对着干吧。”
于家辉和俩儿子在旁边听得不寒而栗,没见过这么柔和的针锋相对。于家辉打破了这诡异的局面,道明重点:“别说这个了,舆论问题还没解决呢。”
薛睿美瞪他一眼:“那你倒是解决呀!”
于家辉对妻子温柔一笑:“放心吧,咱于家的女儿,还轮不到外人说三道四。”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大家,么么哒!!
☆、第二十九章
于家家主亲自出马, 事情很快就有了进展。
先是有匿名知情人爆料,于岚其真实身份是某上市集团公司千金。这家上市集团在云城占据商界的领军地位。这样人家的子女传出丑闻,看似合理的设定下却有许多疑点。
首先,动机问题。
于岚作为于氏唯一的女儿,从小接受的是精英教育,生活圈子也几乎是上流社会,于家行事低调, 儿女全是人中龙凤。这样的人家培养出来的女儿,见多识广不用说了,而且本人又是青年才俊, 就算生性风流,主动送上门的都不计其数,如果她看上了谁,不会自己去追求吗?用得着通过“淫|媒”?
其次, 时间问题。
按照原始图片的时间轴,可以看出于岚很早之前就跟马飞飞认识, 那时马飞飞还没有签约任何公司,如何得出两人是钱色交易的结论?世人的眼光就如此狭隘吗?只因两人中的一方经济实力雄厚,另一方名不见经传,她们就肯定是见不得人的关系, 不能是正常交往吗?
最后,法律问题。
由于一组照片,引起如此轩然大波,照片的原始出处用心叵测。试问在当今这个普法程度之下, 哪些受过高等教育、就职于正规企业的人,不知道随便曝光他人隐私是侵权?对方能如此堂而皇之的无视国法与道义,居心何在?在没有确凿的证据支持下,给于岚个人造成的不良影响,又该如何负责?
这篇文章言辞犀利,直指要害,把网上那些逻辑漏洞全部揭开。之后,各路大v博主,知名媒体人相继转发,公众号,论坛,也有无数人讨论,网络暴力和媒体的职业操守与良心受到再一次拷问。最后于家的私家律师也正式发表声明,此事定然会追究到底,用法律武器给当事人讨回公道。
因为是于家辉找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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