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姐凶猛 - 分卷阅读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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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被光照到的地方陷在无法看见的黑暗中,

    “真没意思。”夏夏觉得贾宝玉越发是没意思了,之前和王熙凤在一起的时候还像个能逗能玩的老实人,现在是完全成了神仙,一块冷冰冰的石头,让人逗的兴趣都生不起来。

    “还是谢谢你。”贾宝玉说。

    夏夏说:“明天,不是,是今天下午我们在酒吧里给你庆祝,你过来么?”

    来杭州第一年,已经是夏季,贾宝玉的生日早过去了,而第二年,王熙凤走了,也没赶上她生日,夏夏无意看见贾宝玉家里的冰箱上写着这个日子是贾宝玉的生日,就自己主动组织大家给她过生日,兴致勃勃,几乎赶得上是一个社交人物。

    现在猫子那对恰好从上海回来看朋友,赶上这样的好日子,怎么说也要凑在一起聚一聚。

    贾宝玉生日那只是一个借口,与其说庆祝,不如说找个借口把姐妹们抓到一起。

    自从王熙凤走了以后,猫子和自己走远了,贾宝玉又一副淡的要死万念俱灰的行尸走肉的样子,多想回到当初姐妹们聚在一起打闹的岁月。

    都是贾宝玉这个祸害。

    没遇见贾宝玉,王熙凤还是之前那风流倜傥的王熙凤。

    真是……克星。

    夏夏在底下轻骂了一声。

    贾宝玉说:“我会过去的。”

    “那早点过来。我等你,我们都等你。”夏夏收了线,贾宝玉拿着手机,反复看上面的短信和来电。

    没有短信,没有未接电话。这只手机像是被人遗忘了一样的寂寞。

    快要接近毕业,贾宝玉忙着做论文,学校方面有意留她下来,她也愿意留在学校里做老师。她自己的未来那么明显摆在她面前,明年,两年后,十年后,甚至是到死,都在眼前摆着,甚少会出现变化。

    她只要做的就是沿着自己的规划走下去。

    这件屋子已经在前几个月买下来了,她用自己打工和工作赚来的钱买的,在杭州的市区买一间八成新八十平方米的屋子需要花不少钱,只是因为那是朋友,所以钱拿的不是很多。

    这花光了她自己的全部的储蓄,家里人给的钱都在银行里没有动过,在她拿到房产证的那一刻,她觉得自己似乎已经用这种方式证明了自己已经摆脱了家里的人,独立开来。

    如果王熙凤在,她该会替她高兴。

    她一路被人扶着走到大,现在挣脱开别人的搀扶,自己努力学着走了,跌跌撞撞走到了今天这一步。

    接下来的路,她也要自己走下去。

    交完论文,已经是下午六点多,从老师办公室里走出来,被李子笙叫住。

    学姐读完了研究生就留下来继续读博士,苦了刘阳要一步步爬上去,像刘阳这样的男人,嘴巴里永远唠叨着自己要比自己老婆更有学识以后才不会被看不起,于是李子笙在前面大步的走,刘阳一步步跟上来。

    辛苦的男人到了二十六七岁还是抱不到老婆,李子笙却丝毫不为此而担心,潇潇洒洒的过她的单身日子。

    第 107 章

    69.

    多日没有看到贾宝玉,李子笙显得格外热情,上前一个炙热无比的拥抱,贾宝玉拒绝不得,就被这只大熊拥住。

    “小宝贝,你又瘦了!”李子笙揪着贾宝玉的脸颊,拉起她的皮,看看她现在瘦了多少,发现比之前还松垮。

    等她松开手,贾宝玉摸着自己被她抓的火辣的脸颊,说:“是学姐想多了。”

    “算我想多了。快毕业了,你有什么打算么?”反正是一起要出去的,就顺便边走边说。李子笙问起贾宝玉对于未来的打算,贾宝玉说:“已经定下来留校任教。”

    “不出去闯闯?那么快就把自己的未来定死了,对你来说,未必是一件好事。”李子笙不赞同贾宝玉年纪轻轻的就把自己定在这个学校里。

    “不想出去,安定的日子反而更适合我。”贾宝玉说。

    李子笙摇头,这人的世界也太小了。

    “还没王熙凤的消息么?”李子笙想到消失两卅年的王熙凤,这个死女人不知道死到哪里去了,现在都没有回来,看贾宝玉还好好的活着也就没有太多怨言。

    只是把人消磨到这种程度,王熙凤也有她自己的能耐。

    更让李子笙崇拜的是王熙凤走了两年多,这个贾宝玉没变心反而是乖乖等着,守身如玉,这点,王熙凤才是让人羡慕的,让李子笙自己都想做一样,看刘阳那个花心的男人会不会为她守两年。

    她想,王熙凤走的那么义无反顾没准就是相信贾宝玉这个人是死脑筋不会离开。

    “没。”现在提起王熙凤这个人,贾宝玉也冷静了许多,身边的朋友总喜欢提起她,开始的时候总会像伤口被重新拨开一样的疼,反复练习,习惯了疼,也就不疼了。

    “生日快乐。今天我要去广州开会,礼物就先送给你,好好过日子,可爱的小宝贝。”在分别时候,李子笙送上一个小盒子,连包装都没有装,直接放到贾宝玉手里,透过简陋的外包装,可以看到里面的东西是一块手表。

    李子笙是个连送礼物都懒的包装的人,送到贾宝玉手里,踩着高跟鞋走了。

    生日快乐。贾宝玉现在非常想王熙凤对自己说一句,什么礼物都可以不要。

    “亲爱的,我回来了!”王熙凤一进门,把背包往负责开门的那个男人一扔,张开双手拥抱眼前娇小的女子。

    “姐姐,别抱太紧,我快窒息了。”小葱受不住这个热情的拥抱,推着王熙凤。

    王熙凤的身上穿的衣服好几天没有换了,有一股味道,汗味,陌生城市的味道。

    长发用简单的皮绳绑在脑后,脸上没有化妆,王熙凤穿着军装裤和长袖,看起来干净利落充满了野性。

    把脚上的登山鞋脱下,跑进客厅里,一看到柔软的沙发就把整个人都扔在沙发里。

    “这里面放了什么东西,那么重?”小葱交了半年的男友把王熙凤巨大无比的背包抱进客厅,放在桌子上,里面的东西挤压,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

    “我买了很多东西,来,让我看看,这个给你,当地人的银饰,好看么?”王熙凤打开背包,里面一大堆的杂七杂八的东西,一包ob从里面掉出来,小葱男友伸手抓住,看了半天才知道是女人的玩意,脸红着扔到一边。

    王熙凤从一大堆的垃圾中找到了一对用绢布包着的手镯,给小葱。

    手镯放在手里还是沉甸甸的,小葱打开手绢,露出里面已有年岁的手镯,手镯有着古朴的造型和上面简陋的花纹,小葱喜欢这种东西,带上手腕以后,炫耀似的晃了几下。

    王熙凤还拿了一把小刀子出来,是那边的人自己做的,还没开过,特别送给小葱的男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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