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鳞 - 分卷阅读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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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就掀不起大浪了,一如她以为把李宣放到吴宫不会有后患一样。

    事实是李宣在吴宫跑了至今下落不明,沈彻在冷宫放了把火,趁乱溜出了宫。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吴太师短短几行字,但为时已晚,沈彻逃往李夙的封地,短短半个月的功夫到了辽关,如果没有柳无庸帮着他小五根本不信。

    一字错,满盘皆萧索。落的这个结局已经和最初的意愿背道而驰。李夙的发难接连而至,小五自觉惭愧也做了回亡国误民的美人。

    李夙逼宫那天,所有人能逃得都逃了,李夙自然不会放了他们,小五逃到半路上就被捉了回来,他面前的是备给他的毒酒,死后估计还有曝尸割颅,挫骨扬灰的报复,但他觉得自己还是不后悔,这一把枯骨终究是报了国的,同将士们抛头颅洒热血一样,所为的不也是自己国家吗。

    即使这份罪过担了别人的血肉,差点亡了别人的国。

    饮下毒酒那一刻小五仿佛又看见了夏子冉,小五心里竟没有太多的波澜,想着她还是和以前一样,眉毛,眼睛,她的一切都没有变。

    日光漫过云层的时候,有细琐的阳光一缕缕的洒在他身上,那种感觉就像回到和子冉一起看日出的山崖上,只有他们两个人,没有那些国仇家恨,各自的责任。

    在阳光的暖意里,小五闭上了眼睛。

    ☆、番外篇——宋嫣然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番外和主线没有多大关系,主要是丰富一下吴国的背景和嫣然的性格,略过也没有关系。

    沿绾君巷一排豪宅数过去第八家就是我的公主府,十七岁成人我从皇宫搬出来前,花了三年多的时间盖的府邸。

    我那养尊处优的太后老娘数落我不作为,但这座大宅院落成之际她却对我的建筑才能表示了相当大的钦佩。而且直到今天,这座公主府依旧是整个吴国皇都最烧钱的家苑,没有之一。

    我是不懂勤俭持家的,我那皇帝老爹想着给我娶一个会过日子的好夫君,就把我和夏国的五皇子栓在了一起,从和他成亲到现在,恐怕老爹都不知道,一个月下来,我和他连话都说不到五句,更何况让他给我打理生活。

    我姓宋,宋嫣然,今年十九,比我小了两岁的妹妹,夫君娶了三,孩子有俩,最小的那个都会叫爹了。相比之下,我夫君还大我两岁,却是个凡事不挂心的主儿,不论我闹的有多出格,事后他都会出现,很淡定的给我善后。

    之前我一直以为他那是稀罕我,我就逗他:“卿裴,你其实喜欢我是不是?”

    大约是三年前,夏国的军队在两国边境被我戍边的将士打的落荒而逃,时至今日,他被夏国送来和亲,在我的公主府还差两个月就待了三个整年头。

    夏卿裴略微颔首,貌似很正经的点了头:“是,我喜欢你。”

    所以说我这人就是犯贱呢,我明明知道他说的是假话,还觉得颇为受用,依稀记得我当时还把脸凑上去和他说:“你要真喜欢我就香一个。”

    他倒不含糊,笑看着我,然后挽起袖子赏了我一巴掌,把我半边脸都给拍红了,我怒气冲冲的抬起头,却见他望着自己的手,淡淡说道:“到底说不来假话。”

    他都没抬头正眼瞧我,便慢悠悠的走了。

    那之后我是彻底死了心了,我不去招惹他,他也不往我的卧房待,形同陌路似的生活中同一个屋檐下。

    不过每月的十五是太后老娘要求我和他同房的共寝日,我那天通常会洗干净洗白白的等他来,只是他都不会来就是了。

    一开始他不来还给我一个借口,比如昨天夜里点灯熬油的看帐本都没想起来这事呀,或者院子里百十年的木芙蓉底下挖出黄金呀,又或者他压根就是不想来。直到现在他懒得和我借口,十五的早上他会派个小厮来我房里和我说一声:“今晚上正君不过来了,他让我和您说您早点睡,不必等他过来。”

    我傻子似的点点头。

    绍将军邀我去霰风馆赌钱,我把这事和卿裴说了一声,他也不同意也不反对,只是叹了口气:“随你吧。”

    我心里想着,只要他说一个不字,打死我都不会去,但他没有。

    所以我很高兴的去了。

    吴国的京都清城有四座举世闻名的欢馆,分别为霰风馆,百花轩,琉雪阁和观月台。

    楼里面的男子或倾国倾城或才艺无双,各色男子一应俱全,来这儿的人非富即贵,贵胄显赫们抛金散银得公子们一笑,是常有的事。

    我和绍将军赌到后来,浑身的银子都输光了,她就是个不服气的,把佩剑从腰上解下来非要和人再赌一局,我就把寄存在楼里的一口二十年的女儿红搬出来了,和她一块儿下注。

    和咱赌钱的那位是外地来的富商,收钱不带手软,两只眼睛就盯着扔到桌上的宝剑,眼瞅着要看盅了,绍将军把剑□□,寒光一凛架到了那人脖子上,说道:“还没有人能活着从我手底下赢钱,你知道是为什么吗?”

    富商也不问为什么,两手一撒骰盅,抖着手把兜里的钱全掏出来放桌上了。

    我意识到自己醉了,便坐在二楼偏舍等她们,不觉中望向楼下一名弹古筝的男子,醉醺醺向身畔管事的问:“他叫什么名字?”

    其实这是我头一次来欢馆,和我一块长大的好姐妹近日迷上了观月阁的头牌,害上了相思疾。看她整日茶饭不思垂头丧气的,居然让我对这个地方产生了很强烈的好奇。

    我不知道情爱之事到底是如何的,竟能让人平白的失去理智。

    “那是素鎏。”管事的头垂的极低,只有声音飘飘的传来,我错眼看去,就瞧见他的眉长而直,眼角细细,这样妩媚的眉眼却是这样木讷的性情。

    我把酒杯托到他的面前,轻轻咳了声:“倒酒。”

    他如这霰风台里男子,很顺贴的跪到地上,把琉璃盏恭敬的举到了我的面前。

    欢馆灯火阑珊,歌声袅娜,香气丝丝缕缕的,弹古筝的男子已经随着刚刚表演完的队伍一起离开了,现在是琵琶合奏。

    我抿了口酒,含笑看着楼下,又问管事的:“你会弹筝吗?”

    此人头垂的更低了,眉眼都快看不清,我听见他模模糊糊的声音嗫嚅着:“会一点。”

    “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见他微不可见的抖了一下,眉有些皱,声音颤抖着回答:“安素。”

    我再次把酒杯抵到他面前,温言:“安素,喝了它。”

    过了会儿,欢馆的鸨儿摇着香扇笑眯眯的上了楼,扑鼻的香气如此浓烈,我不大惊奇的看到鸨儿脸上厚厚的一层粉,他这般的浓妆,就像聊斋里的艳鬼,笑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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