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重振大明 - 第107章 四甲五甲进士
第107章 四甲五甲进士
比例定下来后,还要确定总额。
朱由检早就说过要多取用些进士,补充都察院官员。
虽然如今设立了明法科、明算科,都察院官员能用这两科进士补充。但是明年的进士科取用人数,同样不能减少——
否则各地士子会有意见,尤其是那些不精通法律、数算的。
具体要录用多少人,朱由检做过计算。
大明文官数量约有一万多,但是减去不入流的教谕、学正之后——
实际有品级的文官,约九千人。
正七品及以上文官,约三千人。
这是朱由检命人按《大明会典》统计的官员数量,实际肯定有出入,但是偏差不会太大。
按照以前进士授官大多在七品以上的惯例,大明需要的进士官员,大约在三千这个数字。
大明进士的登科年龄平均约三十岁,按照七十致仕计算,理论上约有十四科进士同在官场做官。
理想情况下,每科取用二百一十四人,就能满足三千官位。国初的时候每科进士一二百,那时还有举人监生登上高位。
后来每科取用三百多,官场上就以进士为主了。
三百乘以十四,大约有四千多名进士,都有资格在朝廷担任高官,超过三千个官位需要。
这些人为了争夺官位,斗争越来越激烈。
官场位置有限,为了让自己留下来、把别人赶下去,进士之间按照同乡同年等关系组成小圈子,利用考核考察、尤其是京察黜落官员——
阉党和东林党的斗争,源头由此而来。
通过数据统计知道这个问题,朱由检却没有少录取进士的想法。
进士多了固然会引发官场斗争,少了却更不好。
尤其是廷推、部推、会选等选用官员权力现在都被文官掌握,如果进士数量没有官位多,他们只需要考中进士,就能按部就班成为高官——
那对皇帝更不好,进士会更有底气不理皇帝。
想到掀翻阉党之后会有大量官位空缺,而且要用四甲五甲进士担任新设立的八九品官职,朱由检直接把明年的进士取用数量,在原有基础上翻倍:
“天启五年取用进士三百人,天启二年取用进士四百零九人。”
“明年是朕登极首科,和先帝在天启二年的情况一样,所以这次进士科取用人数,就定在四百人。”
“明法科、明算科新设,要少取用一些,每科定在百人。”
“明年取用六百进士,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略微超过,但是不能降低!”
这个决定一出,群臣有些对明法科、明算科取用百人略有非议,但是大部分人,却都高呼圣明。
他们才不管进士过多带来什么后果,只想让自己的亲朋好友考上进士,把家族传承下去。
一科取用六百人,大明开国以来未有。
只有冗官泛滥的宋朝,才会超过这个数字——
北宋每科取用六百多,南宋高达九百多。每科取用的进士,约是明朝三倍。
所以就有人想到前宋的教训,担心冗官泛滥。
袁可立想到皇帝先前说过的恩科,立刻在朝堂上道:
“这是陛下登极首科,可以称为恩科,并非以后定例。”
“进士取用人数,当以三四百人为宜。”
朱由检点头称善,没有在这点上争辩。以后取用多少,根据需要再定。
如果磨勘法推行顺利,那些无能官员大多在正五品时就会淘汰,以后取用的进士,可能还会更多。
群臣不知道皇帝的想法,没敢奢望每科六百成为常例。很多人都打算散朝后尽快写信,让亲朋好友参加明年会试——
明年取用人数是平时的两倍,难度一定会降低。许多原本考不上进士的,这次都有可能考上去。
错过这次机会,还不知要等多久呢!
其乐融融地定下取用人数,朱由检和群臣又商定更具体的事项。
因为举人可以同时参加进士科、明法科、明算科考试,肯定有同时考中两科、三科的,他们的名额怎么计算,给他们什么待遇,都需要具体规定。
最终朱由检按先前的附加考试设想,规定同时考中进士科和其它科目的,至少要授予二甲进士。二甲进士自然要占用进士科名额,考上的明法科、明算科名额,按照所属分卷从副榜递补。
因为是增加二甲进士名额,而非不用原来的办法,这个规定最终在朝堂上勉强获得通过。明法科、明算科作为进士科附加考试的事情,向前推进一些。
朱由检心情大好,又和群臣议定,一甲仍旧赐进士及第,二甲赐进士出身,三甲赐同进士出身。
新设立的四甲赐视同进士出身,五甲赐类同进士出身。
根据明法科、明算科考试成绩,前十名定为四甲,其余定为五甲。和进士科一样把优秀者列为副榜,名额空缺时递补。
然后还有人提出如果二甲进士占用四甲名额,在他确定为二甲后,空出的四甲名额要不要由五甲递补?五甲递补之后,空出来的名额要不要由所属分卷递补?
如果有人同时考取明法科和明算科,要不要授予四甲甚至三甲进士?他的名额应该算在哪科?后续怎么递补?
这些琐碎的事情一大堆,都需要商量之后确定。
朱由检听得头疼,懒得亲自下场,只是看他们争论,自己负责决断。
大明科举取士二百多年,对这些有丰富的经验,最终都一一商量出结果。
朱由检按大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具体章程。
最后把特赐同进士的事情抛了出去,让群臣商议。
不出意外,进士出身的文官,对此集体反对。
勋贵虽然有心支持,以便自家子弟被特赐同进士出身,但是他们的声音并不大,无法改变局势。
见此,朱由检道:
“非进士官员立下功绩,需要给他们赏赐,让他们拥有进士在官场的待遇。”
“诸位所反对的,是特赐同进士这个称呼?还是特赐出身这件事情?”
《大明会典》:
凡殿试。
洪武三年定:殿试时务策一道,惟务直述,限一千字以上。
其出身,第一甲第一名从六品,第二第三名正七品,赐进士及第。
第二甲正七品,赐进士出身。
第三甲正八品,赐同进士出身。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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