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神演义 - 第八百九十九章 神界军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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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搞定了两只百变猫妖,埋葬了同伴的尸体之后,李恪决定休息几天,安定一下精神,再继续接下去的行程。
    分过钱之后,降妖团队理所当然地散了,只有珠珠和李恪仍然住在武装处附近的客栈当中。
    李恪躺在房间里,吃饱喝足之后睡觉,却被敲门声吵醒。
    珠珠来了,兴高采烈地坐在床沿,乐滋滋地说:“好消息,招募大量的士兵去边境地带,与妖魔开战,听说获得晋升的机率很大,如果立下战功,就有希望成为军官,如果表现足够出色的话,甚至可以去灵霄宝殿当兵。”
    李恪一脸茫然地问:“到灵霄宝殿当兵是做什么的?”
    珠珠:“和天魔战斗。”
    李恪:“在这里也可以和魔界来的妖魔战斗,干嘛非得跑那么远?”
    珠珠愣了一下:“薪水和待遇都不一样的,而且——天兵天将多有面子啊。”
    李恪:“做天兵天将可以见到嫦娥吗?”
    珠珠再次愣住,过了一会儿才幽幽说:“当然有机会。”语气却显得不太自信。
    李恪:“在这里从军之后要过多久才能够去灵霄宝殿那边当兵?”
    珠珠:“这事没个准,主要看表现,如果屡建战功,自然机会就来得快些。”
    李恪:“我决定去了。”
    他心里转悠的念头是,与其到处寻找战斗和试练的机会而不可得,还不如到战场上去,堂堂正正地与妖魔厮杀,那样的话也许会有飞快的提高,根据以往经验,这并不是奢望,而是一种可靠的途径。
    只有上战场,才能够获得合法合理地杀戮的机会,他需要战斗,而且以仙界的经历看,他也擅长战斗。
    找不到明师,没机会接触到新的神书,此时貌似只有通过厮杀才能够获得提高的机会。
    当然,此时以他的修为,从军之后,估计也是士兵当中的中等偏下角色,战斗力估计倒是可以达到中等,几乎可以肯定会被安排冲杀在第一线。
    与天魔的作战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也很好奇。
    珠珠听说他打算从军,立即开心地大笑了,抱着他的头摇来晃去,非常开心。
    等她笑到结束了,他平静地问:“你对神界的军队有多少了解?”
    珠珠:“不怎么了解,只看到一些英雄,很风光的。”
    他:“在英雄的背后可能有数量巨大的烈士。”
    珠珠:“不冒险,怎么可能成功。”
    他:“我关心的事是生存率有多高?”
    珠珠:“咱俩携手,强强合作,一定能够立下赫赫战功,然后荣归故里。”
    他:“你很乐观啊。”
    珠珠:“因为我对你有信心,你居然在不可能的境地当中识破两只百变猫妖,然后将它们一举擒获,说实话,我都有点崇拜你了。”
    他:“别,我就是一平凡的天神。”
    珠珠:“现在咱们就报名去。”
    他:“急啥呢?”
    珠珠:“怕去晚了军队数量够了,就不再招募新兵。”
    他:“不可能的,我在神界无论走到哪个城镇,都可以看到招募新兵的公告,由此推断,愿意从军的神很少,或者就是伤亡很严重。”
    珠珠:“据我所知,伤亡其实很少,而且也不怎么危险,绝大部分时候魔界都处于守势,很少来侵犯神界地盘,倒是神界的军士频繁越界去杀戮天魔。”
    他:“我不太清楚情况,不过神界和魔界的地域都很广阔,貌似看守如此广阔的边界几乎是不可能的事。”
    珠珠:“确实如此,有些疯狂的天魔直接传送到神界,然后胡作非为,就像你擒获的那两只百变猫妖,肯定也是这么来的。”
    就这样,李恪和珠珠到了武装处,报上名。
    一切都很简单,里面的办事员验证了他们俩的神界护照,做了登记,用特殊的方法测试了他们的修为境界,面露失望之色,摇了摇头,说只能给他们安排卒的岗位。
    李恪问:“卒,在神界军队当中处于一个什么地位?”
    珠珠:“最低级的士兵。”
    办事员:“正是这样。”
    珠珠:“不过没关系,我们可以从底层开始奋斗,那样的话成功之后会更有成就感。”
    就这样,李恪和女神珠珠携手从军,与别的地方的新兵汇拢,然后被传送过去。
    从军的过程很简单,没有想象中的集中训练,不用练队列,也没有发放统一的盔甲和兵器,仅仅只是领到了三套衣服,然后就安排到神界与魔界接壤的前线。
    李恪和珠珠来到了一个位于山崖上的哨所内,从里面看出去,面前两百米外是一条很深的山谷,很长,无边无际,雾气腾腾,什么都看不见,然而老兵说那边就是魔界。
    这个哨所内有一百五十二名天神,其中二十五军官,六十名上等兵,四十名下等兵,还有包括李恪和珠珠在内的二十七名卒。
    居住条件倒是蛮不错的,每一个在此的神无论级别如何都有专属的小型宫殿,内部有还算比较宽敞的结界,有动物劳工负责侍候生活起居,生活可能无聊一点,但是绝对称得上待遇优厚,身为卒,月薪居然也有三千神元,下等兵则是五千元,上等兵七千元,军官根据细分的级别从一万元到三万元不等。
    这个哨所里约有三分之一是女性,这样倒好,大家都不至于太无聊,许多神都在恋爱,种种爱情方式都可以见到,有些乱哄哄的,一些无所顾忌的好色之徒常常在一起开办狂欢派对。
    没有欢迎新兵的仪式,也没有虐待新兵的事发生,大家很快就打成一片,派对和豪饮的酒会像是没完没了,仿佛官兵们都是来这里玩耍的。
    李恪问旁边的老兵,距离魔界的边界有多远。
    老兵说:“其实并不在一个空间内,相距可能有几百万里甚至更多,因为太远而没有丈量过,压根没办法飞过去,要去的话只能用传送阵。”
    李恪愕然:“还以为跨过一条峡谷对面就是魔界,原来相距这么远。”
    再看看窗外对面的雾气,感觉怪怪,很难用已知的物理常识来解释这种事,分明是一道峡谷,却咫尺天涯。
    老兵:“改天我带你过去看看。”
    李恪:“我们镇守这里有意义吗?”
    老兵:“好像没什么意义,因为天魔完全可以绕过这里,直接用传送阵抵达神界内陆的城市。”
    李恪:“经常打仗吗?”
    老兵:“如果我们不要主动惹事生非的话,几年内恐怕都不会有事发生。”
    李恪:“天魔可怕吗?”
    老兵摇头:“我个神的感觉看,一点也不可怕,魔女至少有一半都比较可爱,还有一半不可爱的也不危险,喜欢闹事和乱来的魔很少,但是偶尔出现一个或者一群,麻烦就大了,有时很难对付,会有许多弟兄死掉,有时甚至会遇到一名或者一伙非常厉害的天魔,那样的话,咱们的末日就来了,全部都会死掉。”
    李恪想起了庄园里那两只百变猫妖,对于魔的危险性,他觉得自己有充分的了解。
    珠珠说:“我想打仗,想杀掉妖魔,然后有许多军功,接下来去灵霄宝殿做天兵天将。”
    老兵:“一百多年前,我也抱着这样的想法来到军队里,结果呢,哈哈,你们肯定都猜不到,这段时间里我打过几次仗。”
    李恪:“有五十次吗?”
    老兵:“一次正式的战斗都没有,倒是非正式的有许多次,可能有一百多次了,我和其它的同僚因为太无聊,跑到魔界那边去打秋风,抢劫一些有财产的天魔,非礼一些漂亮的魔女,杀掉一些看着不怎么顺眼的妖魔,这个就算是非正式的战斗。”
    珠珠:“好啊,下次去打秋风,一定要叫上我。”
    老兵:“好说,一定带着你去。”
    李恪:“如果这样的,我倒是不怎么想去,因为太没挑战性了。”
    老兵:“喜欢挑战,这个好办,我们如果遇上刺头一类的妖魔,就让你去对付。”
    珠珠:“李恪很厉害的,前些天他在一处庄园里亲手把两只非常凶恶的百变猫妖生擒活捉。”
    老兵礼貌性质地笑了笑:“哇呜,像是蛮厉害的样子。”
    珠珠:“什么时候会去魔界?我想听到的答案是——明天。”
    老兵:“这个我决定不了,要听军曹的,你们都看出来了,我是一名下等兵。”
    李恪:“你入伍一百多年了,居然还是一名下等兵,为什么这样?”
    老兵:“因为没有打仗,所以我没机会立功,因而提升得极为缓慢,我做卒五十多年,成为下等兵之后一直到现在也没动弹过。”
    李恪:“为什么你还没有退伍。”
    老兵:“当然,我签的合约只是一年,可是只要我愿意留下来,那么就可一直混下去。”
    李恪:“你一直在这里吗?”
    老兵:“当然不是,那样的话岂不是要闷死,我在边境地带的九个哨所都待过。”
    珠珠:“现在我开始对从军的生活感到一些失望了。”
    哨所内的派对没完没了,有时持续十几天,最短的也会持续一整天。
    李恪没有太多兴趣参与,而是把大部分时间用来待在图书馆里阅读和学习。
    哨所居然有个图书馆,并且里面有很多书,乱糟糟的,各种都有,从农林园艺和戏曲小说诗词还有历史文献,各种纪实,以及修行的书籍,也有武技和战略以及法术方面的书籍,还有历任文书留下的笔记,总数不算太多,也有四千多本,考虑到字体普遍很大,其实没有多少内容。
    这里的书页上往往有许多乱糟糟的图画和批注,基本全是负面信息,有些技法极差劲的邪恶图画,巨大和走样的器官,丑而怪的形象,还有充满了不良内容的打油诗和小故事,如此等等,几乎找不到什么正面的玩艺儿。
    常常看到这样的内容,‘昨晚我和军曹干了一夜的工作,现在觉得非常没劲,军曹的小鸟一点不可爱’,或者就是这样,‘我爱女神小甜甜’,‘魔女比女神好玩,别让她们知道这事’之类。
    来到哨所一个月之后,李恪读完了这里所有的藏书,还从其它的官兵手里借到了另外一些书并且看过。
    是否受益非浅,他也不太确实,感觉像是充实了一些,有点收获,但是效果到底怎么样也不清楚。
    许多士兵和军官都在期待战争发生,这样至少可以显得不那么无聊。
    乏味的生活比危险的战争可能更糟糕。
    神界军队的薪水从来不会拖欠,总是准时发放,还可以向军需官申请提前支取。
    这里赌博之风很严重,有神专门开盘口,组织麻将和各种牌局,有时则对一些很奇怪的事进行下注,比如赌什么时候会有一只七彩鸟飞到侧面山崖的那棵大树上,如此等等。
    终于,军曹带领十名上等兵和十名下等兵还有五名卒前往魔界去,李恪和珠珠终于等到了想要的机会。
    据说很远,所以必须得采用传送阵。
    军曹布置好了阵,然后大家进去,蓝光一闪,约一分钟之后,抵达了魔界。
    整个到过到底怎么一回事李恪不清楚,珠珠也不知道,反正就是到了魔界。
    这里的天空是灰褐色的,到处都弥漫着沙尘,空气极度干燥,含氧量极低,灵气近乎枯涸,但是却有另外一种奇异的气息,可以称之为魔气。
    地面上到处都是石块和砂粒,土壤较少,植物很少,普遍矮小,像是养分极其不够,这里的灌木就像神界的草,而草长得像神界的苔藓。
    看到的动物基本全是爬行类,有蛇,各种色彩的蛇,还有各种大大小小的蜥蜴。
    视野里看不到任何的智慧生物活动的迹象。
    天空中弥漫着灰尘和沙子,偶尔有翼龙飞过。
    珠珠问:“军曹,天魔的城市在哪里?”
    军曹:“就快要到了,再往前飞出去一段,可能也就一百多公里。”
    在这里飞行速度与神界差不多,一百来公里要消耗将近一个时辰。
    这只小分队离地百余米飞过去,速度挺快。
    李恪问旁边的老兵:“为什么这里如此荒凉?”
    老兵:“魔界嘛,一直就这样。”
    李恪:“好奇怪的地方。”估计仙界的生命根本无法在这里存活,因为没有常规意义上可供呼吸的空气。“
    这只小分队往前飞,掠过陡峭的悬崖和山谷,在谷底流淌着一条混浊的小溪,水少得可怜,只要小孩子修个做游戏的水坝,就可以让其断流几个钟头。
    那是水吗?感觉不太确定,也许是。
    就算在谷底,植物很少,颜色不大对劲,基本呈褐色或者紫色,有更多的蛇和蜥蜴,其中有的品种个头非常大。
    珠珠说:“如果喜欢吃蛇肉的话,在魔界是很不错的,好多的蛇,每天都可以吃几大锅。”
    老兵:“魔界的酒还不错,但是蛇和蜥蜴的肉就别提了,请相信我,你们一定不会喜欢吃那种东西,味道太烂了,怎么加工都没用。”
    李恪:“没想到我会有机会踏上魔界的土地,可惜,手机和摄像机都没办法使用,否则的话我一定要多拍些照片回去。”
    老兵:“你应该学习几种关于拍照的法术,很简单的。”
    李恪:“以后我会学的。”
    珠珠:“我们这样子做算不算入侵魔界?”
    老兵:“魔界的居民压根就不在意我们的到来,这能算是侵略吗?估计就算我们打定主意在这里住下,它们也不会介意。”
    军曹解释说:“原本我记得咱们的抵达地点附近就是一处村庄,没想到不见了,真遗憾。”
    另一位卒问:“为什么村庄会消失?”
    军曹:“魔界经常发生可怕的超级大地震,有时候真正的天崩地裂,一块陆地会在几个钟头之内位移到几百公里之外,还有大量的火山喷发,靠近海边的地方可能会被可怕的大海啸淹没。”
    这位卒说:“看来魔的生存环境真的很恶劣,它们一定想不到,费尽心机、长期努力修炼,终于成为了天魔,来到这里,却生存在这样差劲的地方。”
    军曹:“习惯了其实也没什么,可能不算很糟糕。”
    小分队继续飞行。
    这里的沟渠特别的深,看着像火星的地表,色泽也很像,只是多了些长得不成体统的植物以及很丑陋的动物,还有混浊不堪的水。
    李恪在想,这里的居民一定非常需要净化水的装置,因为不是每一个都会施展净化水的法术,也不是每一个都有兴趣把水处理干净之后再喝,而动物都是需要补充水分的。
    农业在这里肯定也大有可为,虽然水很少,但还是有水的,只要充分利用,循环使用,就像人间地球上的沙漠里也可以开展很好的农业,比如以色列。
    而且这里应该还会有地下水。
    有几处地方可以看到一些硫磺气息正喷发出来,还有几座火山冒出烟雾和岩浆。
    总之,这里真是一处非常差劲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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