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可梦入侵漫威 - 第一章 犯我天朝者,虽远必诛!(求收藏!求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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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利坚合众国。
    加利福尼亚州西南部,紧邻西海岸的土地上。
    一座繁华的城市屹立其上。
    正是被誉为“天使之城”的洛杉矶。
    而在洛杉矶与圣加布里埃尔山脉连接的山林中,却存在着一个充满了大洋彼岸,那神秘古国风格的林中小屋。
    周围是用粗细适中的圆木,绕圈围成的简易围墙。
    而在这简陋的围墙里面,还种有一些应季的常见蔬菜,青翠欲滴的煞是惹眼。
    围墙之外就是广袤的丛林,各种虫鸣鸟叫充斥其中,偶尔还能够听到林深处传来的兽吼。
    两个身形差异明显的人,在木屋之前围桌而坐。
    红木制成的木勺舀上山茶放进砂壶中,用旁边炉上滚烫的水淋过,蒸汽携带着茶香袅袅上升。
    骨节分明的修长手掌,从容不迫的将茶壶轻轻摇晃,然后慢条斯理的倒入桌面上的茶碗中。
    端起一个茶碗,轻轻的递给了面前这个小山般的男人,埃墨森有些怀念的开口道。
    “威尔逊,距离我们上一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两年了吧。”
    被他问及的威尔逊,正有些别扭的坐在小马扎上面,很显然埃墨森自制的小马扎,有些抗不住这不可承受之重。
    晃了几下后,威尔逊索性把马扎扔到了一边,直接坐在了地上,伸手接过茶碗,脸上也浮现了几分感慨。
    “如今我们都为了各自的目标在努力,像这样平静的日子,已经很久没有过了。”
    粗壮的手指捏起茶碗,像模像样的抿了一口,威尔逊的表情浮现出一抹期待。
    “埃墨森,我的兄弟,真的不打算来帮我吗?”
    “威尔逊,你有自己的理想与目标,而我也同样!”
    埃墨森慵懒的坐在马扎上,温和的声音不急不缓。
    威尔逊可能是觉得不过瘾,也不管依旧滚烫的水温,咕咚一口就把茶碗里面的茶水喝了个精光。
    “好吧,我就知道会是这样,那你的事情进行的怎么样了?”
    听到威尔逊的询问,埃墨森苦涩的摇了摇头。
    “我的事情比较麻烦,还需要再等等!”
    “好吧,如果有我能帮上忙的地方,不要和我客气。”
    威尔逊其实一直不知道埃墨森在搞什么,不过对于兄弟的信任,让他从来没有追问过这件事情。
    在他的记忆里,埃墨森一直都是很有主见的人,并不需要他给出什么建议。
    “这次来找我不会是叙旧的吧,我想你如今的生活,可不会让你能够轻易的离开纽约。”
    埃墨森岔开了刚才的话题,饶有兴致的打趣道。
    两个人虽然没有经常联系,但各自的现况,彼此还都是知道一些的。
    威尔逊搔了搔后脑勺,“还是瞒不过你,我这次来,是有件事情想要拜托你。”
    “哦,什么事情值得你这么谨慎?”埃墨森听到这话,懒散的身子微微坐直。
    他对威尔逊非常了解,知道他不是个会小题大做的人,能够让他专门来寻找自己,那这件事对他来说一定非常重要。
    “我手底下的一家公司,发现了一种神奇的植物,如果拥有了它,那我的计划将会得到快速的发展。”威尔逊正色起来,有些严肃的说道。
    “神奇的植物?”埃墨森有些疑惑的看向威尔逊。
    “血兰,一种神奇的植物,他可以激发使用者的潜力,最重要的是,他可以改变细胞的分裂,能够延长人的寿命!”
    威尔逊略显激动的向埃墨森介绍起来,同时他还从口袋里拿出了一张照片,递给了埃墨森。
    照片上面是一株巨大的兰花,通体如同流淌的鲜血,散发着诱人的光泽。
    不过更加吸引埃墨森注意力的,是充当了照片背景的那一条巨大的蟒蛇尸体。
    与此同时,一幅幅被深藏在记忆深处的画面,出现在了埃墨森的脑海中。
    那是他前世看过的一部系列电影,电影的内容就是围绕着这种血兰花展开的。
    在回想起血兰花的作用后,埃墨森的眼中闪过一道精芒。
    他如今十分需要天材地宝,只有这样他才可以展开他的计划,不然他也不会搬到这深山来住。
    为的不就是方便行动,能够有更多的时间寻找天材地宝。
    而据他所知,血兰这种植物,完全满足他的需求。
    最重要的是,血兰并不像其他的天材地宝,都是一颗独苗苗,还对生长环境十分挑剔。
    血兰是一种群居类植物,人类只要掌握了方法,完全可以自行培养。
    “需要我做些什么?”埃墨森没有说自己答没答应,而是直接问自己应该怎么做,他和威尔逊的关系,不需要那些乱七八糟的客套。
    威尔逊的脸上布满了肌肉,所以他的笑容显得有些狰狞。
    “埃墨森,我会把你安排进即将出发的考察队,你只要帮我看好他们就可以了。”
    “人型监控器吗,我明白了,那如果他们不听话呢?”
    埃墨森手指轻敲桌面,意有所指的问道。
    “从现在开始,他们已经属于你了!”
    威尔逊知道埃墨森真正想问的是什么,当下就给出了明确的答案。
    威尔逊现在的心情非常好,在他看来只要埃墨森答应帮忙,那这件事就已经十拿九稳了。
    对于埃墨森的实力,他想没有人比他更有发言权了。
    作为从小一起长大的人,威尔逊就如同埃墨森了解自己一样,他也非常了解埃墨森。
    埃墨森就如同他的同胞一样,平日里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些许小事冒犯到他,他也不会介意。
    但如果你认为这是软弱,那可就大错特错了。
    威尔逊曾经见过一个拐卖组织惹到了埃墨森,那是一次偶然的机会下,埃墨森得知了这个组织从他的祖国,拐卖来了一批妇女儿童。
    威尔逊敢对天发誓,那是他第一次见到埃墨森发怒,那天夜里发生的事情,威尔逊至今难忘。
    他永远不会忘记,身形瘦弱的埃墨森,手中拿着一把钢筋磨成的铁矛,如同一个血人般,从拐卖组织的总部,走出来时的场景。
    在得知埃墨森去向后,立刻就赶了过来的威尔逊,曾经进去那地方看过,里面已经没有了一个活人。
    而在最宽阔的地方,有着用鲜血书写的几个大字。
    威尔逊知道那是埃墨森的母语,他事后询问过埃墨森,知道了那句话的意思。
    “犯我天朝者,虽远必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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