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帝国 - 16.文治武功,朕全都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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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要两万大军在手,不管是东虏叩关,北虏索赏还是闯王下岗再就业,朕甲一穿,马一骑,领着大军在北京城头一站,便是南天一柱,谁人敢动朕?
    可惜朕的骑兵没建起来,合格的骑手要经过六个月训练,才能熟练的给马匹安装马具,完成上下马动作,学会单手操控缰绳,如何调转马头和加减速,以及熟练掌握马刀、马槊的使用。
    当这一整套都结束之后,还要学会基本的队列和战术,这时资质较好的骑手勉强可以派到战场上送死了,但对于资质一般的新兵,这个过程可能要拖长到一年。
    后金骑兵很少,多是骑马的步兵,倒是和朕建立龙骑兵营的想法一致,但当初奴儿哈赤在世时就一直在联络蒙古人,或是直接动武,或是怀柔,让科尔沁、喀喇沁等漠南诸部投靠了后金,于是黄太极现在有了数万蒙古骑兵。
    虽说蒙古人如今是一代不如一代,安身立命的骑射功夫终究没放下,尽管蒙古人的软弓和穆拉德手下西帕希骑兵的马弓一样绵软无力,可胜在跑得快,牧民又是自小长在马背上,朕的步兵练六个月就敢拉上战场和耶尼切里、白甲巴牙喇开片,只训了一年的骑兵却万万不敢拿去对付蒙古人。
    毕竟骑兵是技术兵种,怎么也得练上两年,步兵变阵靠腿就行,otg2ntc=骑兵却要靠缰绳和两腿来指挥听不懂人话的畜生,打仗又不是村民械斗,甲杖再好,排不成阵型也是一盘散沙,仍会被各个击破。
    而且按大明的规矩,骑兵如果不会骑射,这兵就等于白练了,或者按戚少保的兵法,至少也应该装备火铳,如果是脑子不开窍的北兵,至少也要拿一杆长柄的三眼快枪。
    在马背上使用火绳枪可不比地上,步兵练火铳,一个月就能用的有模有样,在马背上装填、射击可要麻烦得多,按照朕改编的经验来看,一个能冲杀、能骑射,还能高效组织的骑兵营至少要两到三年才能达到堪用的程度。
    样样精通的骑兵固然难练,但这也是没办法的事,如果像步兵一样,一半骑兵练成精通射击的马上火枪手,一半骑兵练成冲锋陷阵的甲骑,那所需的骑兵人数就要翻倍,市面上好马的价格可比大头兵贵多了。
    汉人是农耕民族,没有多少地来养马,马匹对于大明而言是稀缺资源,所以历朝历代的骑兵都讲究十项全能,非不愿发展西域那样的诸多专项兵种,而是不能。
    如果朕能弄到量大管饱的高素质战马,当然是火铳骑兵、胸甲骑兵和骠骑兵分开练,先是火铳骑兵运动到敌军侧翼,在五十步外打上一轮,撤回装填,再前出射击,接着胸甲骑兵端着超长枪突破阵型,使敌阵陷入混乱和动摇,接着再让骠骑兵挥舞着马刀,在缺口中砍出一条血路,顺着阵线向两侧掩杀过去。
    然而朕买到的蒙古马瘦弱不堪,和骡子相仿佛,骡子和驴一般瘦,驴就比兔子大一头,勉强能上战场的马挑不出几匹,挑完还要训练战马,此间的困难光是想想就脑仁作痛。
    你说朕要是弼马温该多好,以朕前世做假账的本事,用不了几个月,就能把十万天马偷天换日,置换成驴,换来的天马全部中饱私囊,还能吃玉帝老儿的空饷,岂不美哉?
    现在御马监适合当战马的马匹一共就两千多匹,挑了一千匹给第一步兵营之后,剩下的只够武装半个骑兵团,因为骑兵团要一人双马,不然只能跟着步军慢慢走,那样的骑兵还不如没有。
    御马监倒也不是没有好马,但最优秀的马要用来当种马繁育,如果一次性全抽调干净,往后就没好马了,而且也不是说账面上有多少马,马圈里就真有多少马,朕微服私访了三座马圈,结果都看到了同一匹马。
    那匹马还和朕拉家常,说养马的官这两天领着它去好几处马圈赶场,很是辛苦,希望朕向上面反应一下,能不能让它尽早回去配种。
    后来突击查账,不查不要紧,一查下来,御马监数处马场亏空严重,养马的马户死的死,逃的逃,御马因为没人精心饲育,又瘦又小,很多原本应该是草场的地方,都种上了麦子和棉花。
    在御马监下一次进贡战马前,朕把北京的马市买空了,并派帝选营拦截进京的马队,曹化淳这才火急火燎的来和朕通报,说两处马圈失火,亡失了许多御马,他是御马监秉笔,朕的马死了,罪过可都是他的。
    马死了是天灾,但马圈管理不善,那江浙湖汉北可就是人祸了,朕倒没有大发雷霆,把半个御马监发配充军,而是轻描淡写的数落了一阵他的消防管理工作不到位,然后给了曹化淳一万帑金,命他重新修葺马圈。
    使功不如使过嘛,曹化淳毕竟是信邸旧人,朕的心腹,不能轻易砍了了,否则其他人会寒心啊,但不教训又不行,御马监仗着自己执掌禁军、皇庄,在二十四监中仅次于司礼监,这帮孙子目中无人惯了,连朕都敢不放在眼里,不敲打一番,明年进贡战马的时候,怕不是要去南苑抓麋鹿充数?
    皇爷,这个不是鹿,是御马监新近培育的大角马。
    一切归根结底还是朕胡乱嗑药,那几颗丹药本身没什么,就是糯米丸子染了色,番婆子一次可以吃一面盆。
    丸子只是做做样子,朕随身还带了个洗干净的猪尿泡,里头灌着狗血,趁着解手的档口,偷偷把狗血倒进马桶里,然后和没事人一样提起裤子,溜回去睡觉了。
    第二天宫外小道消息就满天飞了,布店的白布纷纷脱销,不知多少人连夜派人去西安给福王磕头。朕“奄奄一息,行将就木”,闲来无事,就在西苑窝了几天,打算把蜀山剑侠传新出的几章看了。
    这还猪楼主究竟是何人,笔名如此粗俗不堪,写出的文字倒是极具仙风灵韵,那些不食人间烟火,动辄捉星拿月的剑仙都被写活了,叫人手不释卷,恨不得弃了皇位,跑去峨眉山出家修道。
    当皇帝哪有修仙好玩?
    然而朕知道这些都是假的,世上哪来的剑仙,什么雷法,飞剑,真元,都是编出来的……好吧,其实现实中有原型,只是没这么厉害。
    只是还猪楼主人品极差,一卷书居然不整卖,而是拆成零碎,甚至一个章回还要分成数份,写完一份,就装订成薄薄数页的册子,雇几个小厮在南直隶当街发售。
    这么畅销的书,自然有人翻版,然而书商想集结成册,还要费力气去市面上收拢章节,等市面上渐渐有了翻印的书,他又宣布吃书,说先前写的不作数,要重新修订章节,弄得书商拿着已经作废的雕版哭笑不得。
    至于打官司,贴布告,直接在新章节里咒骂盗版商,都是老早就干过的事,便不赘述,总之在几番拉锯战之后,南京三山街几家书坊终于和还猪楼主达成了合作,以七日一次开始发布更新,并按销量支付赏钱。
    朕是他在早期连载时就追更的老读者了,知道此人矫情,没钱的时候哭穷,说要每周双更,现在每周有大把银子拿,又开始无病呻吟,说没有灵感,要外出采风。
    这一采风,他就失踪了一个月,也不知是去哪里花天酒地了,据说南京已经有不少人众筹了一笔花红,要买他一条腿——打断他的腿,这厮才肯老老实实卧床爬格子。
    朕已经派人去南京查了,这么古怪的人,肯定不是当世之人,多半又是后世来的。
    人嘛,无非是为了名利,后世之人都是生而知之者,只要有手有脚,发家致富不成问题,刘之纶的酒厂和王祚远的天上人间这些天来每日都有几千两毛利,看得朕眼红。
    有了钱想显摆也是天性,所以刘之纶和王祚远都开始抄我大清的诗词歌赋,本来这样做无可厚非,但他们同时宣布“我自横刀向天笑”是原创作品,这就显得很古怪。
    已经风言风语说,刘之纶和王祚远本是内啥,这诗是二人合作,后来一人劈腿,撕破了脸,才开始争抢此诗的冠名权,其实二人心中爱火未熄,只是在冷战,等对方先认错……
    妈的,朕先呕两口。
    不用猜就知道这是谁传出去的,有这种不良嗜好的人朕正好就认识一个。
    其实朕对自己的作为是很不满的,自古夸人,都是夸文成武德,文武双全,可是朕现在只是稍具武德,文治却一分也无,那些治国理政的功劳,其实都是番婆子和各位军机处大臣的,虽说看在番婆子的功绩上,将来朕不至于当个明武宗,但朕不想靠女人出名,男儿当自强!
    可是朕文化水平低,闲暇时又沉迷仙侠小说,实在是静不下心来研究学问,总不能出本《促织经崇祯帝评注版》吧?
    唉,朕要是能像这些后世之人一样,回到明初,将四大名著都默写一遍,岂不是将来全世界都将震惊于大文豪朱寿的学问?
    慢着,番婆子那时,水浒传和三国演义似乎已经被写过了,剩下的就只有西游记和金瓶梅,所以大文豪可能当不成,只能当个奇幻官能小说家?
    而且这名号多半是归番婆子所有,将来文学界提起康丝坦斯陛下,会说“就是那个写孙猴子大战潘金莲的拂菻女皇”。
    稳妥起见,不如弄点日心说、九十五条纲论、人体结构之类的书,在君堡开个发布会,宣布这些都是巴列奥略家女皇的最新研究成果,应该足以振兴君士坦丁堡的学术界和文化产业。
    朕大概会被活撕了。
    还是稳妥起见,先把大明的优秀文学作品翻译成拉丁语,要安全的话,没有什么比爱情题材更安全了,男欢女爱不分夷狄,所有人都喜欢。
    那就先写梁山伯与祝英台吧,悲剧比喜剧更震撼人心,只是人名要本土化,故事放在君堡倒也没必要,舞台完全可以设在威尼斯——君堡是黄道乐土,怎可有悲剧?
    如此,朕就取两个意大利人名,男的就叫罗密欧,女的就叫朱丽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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