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莱坞传奇导演 - 第487章 数字领域凉凉史(求订阅、票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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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领域没有一点表面上的光鲜,或者说,市面上所有的特效工作室都在拼命的烧钱推进技术储备。
    布莱克就开口点明了这一点,“说起来,詹姆斯不想在接下这个包袱,他想把股份都卖给管理层,但管理层也没钱……”
    如果说起数字领域,有三个人绕不过去,一个是斯科特-罗斯,一个是詹姆斯-卡梅隆,一个是斯坦-温斯顿。
    1993年,前工业光魔特效主管、一位电影导演以及一位模型雕塑化妆大师,一起创立了他们的特效公司。
    在数码技术刚兴起的时候,他们抱有无限的信心,都认为电影行业都将迎来技术革命。
    1994年,数字领域拿到了第一个项目,詹姆斯执导的《真实的谎言》。电影成功后,也初步宣告了数字领域的存在,也是那一年,他们收获颇丰,还拿到了奥斯卡的提名,制作的百威啤酒广告拿到了金狮奖大奖。数字领域瞬间成为了洛杉矶地区最受瞩目的视觉特效公司。
    但视觉特效对比庞大的好莱坞来说还是个新事物,一个电影项目,总需要靠预算把控,这也意味着给特效镜头做预算的时候,只能靠猜。
    为什么?
    因为负责做决定的人总是更在乎买卖的过程,而不是实际的价钱。
    而数字领域是行业新军,即使有詹姆斯扶持,但他本人产量很低,而且就算是他的项目,他也无权决定项目的特效工作找谁来做。
    詹姆斯唯一能做的就是尽可能建议合作的电影制片厂把数字领域列在选择范围内。
    因为说到底,这钱是类似二十世纪福克斯或者环球这样的投资方投钱,所以理所当然的应该是他们决定把活儿交给谁干。
    数字领域能干吗?能干。
    但市面上又不是只有数字领域一个选择,对于制片方来说,当然是谁报价低,谁来干。
    这就又牵扯到竞价以及行业打压了。
    在制作《泰坦尼克号》的时候,二十世纪福克斯差点想把詹姆斯丢进海里喂鲨鱼,不就是因为项目严重超支,而当时的项目特效预算总共才一千八百万美金,当时数字领域最大的竞争对手是工业光魔,他们认为,“如果跟卡梅隆合作一部电影,然而他请不起自己的公司做特效,那我们就可以挤垮数字领域。”
    抱着这样的念头,工业光魔主动降低特效预算,本着宁愿亏本也要打压数字领域。
    而后,为了公司还有钱运营下去,詹姆斯很过分的欺瞒二十世纪福克斯,表示愿意接受一千八百万美金的报价。
    结果,数字领域仅在特效一项就烧了二千七百万,这还不算数字领域的报酬。
    这么高昂的花费,二十世纪福克斯当然不干,哪怕《泰坦尼克号》取得了无与伦比的成功,但数字领域的业内名誉已经坏了――签了合同没做到。
    也是如此,数字领域的管理层也跟卡梅隆有了嫌隙,卡梅隆认为数字领域需要一个新的ceo带领公司走下去,但董事会压根不同意,要求卡梅隆解释原委。
    卡梅隆这时候也有一丝后悔创办数字领域了,因为他根本没啥管理能力,人又霸道,脾气还不好,加之数字领域一直亏损,除了94年赚了点钱,其余的时候,人员开支都是大麻烦。
    再者,卡梅隆自己很爱享受,花销极大,也负担不起数字领域这种吞金兽。
    因为数字领域的商业模式根本没有成功过,靠导演个人的项目,能走得多远?
    从另一个角度来讲,数字领域的存在除了在电影行业留下了非常经典的作品,然而在经济上,从没有独立过。
    但制片方其实也没错,我给你项目,你给我完成工作,至于压价竞价行业打压,关他们什么事,他们只要尽可能压低支出。
    所以,视觉特效公司想要生存下去,必须要有稳定的盈利渠道。
    但卡梅隆已经没信心了,他的好基友斯坦-温斯顿也离开了数字领域,他就也想把包袱出售出去。
    要不是老对手工业光魔开出的价格根本不能让卡梅隆满意,而且态度傲慢,不觉得数字领域有被工业光魔接手的可能,早两年,数字领域就换主人了。
    而后,这家足以排进特效行业前三的公司命运一直在被折腾。
    先是卖给印度巨头,信实传媒,13年又被卖给香江奥亮集团,彻底转型vr领域……
    而工业光魔则靠着行业第一的地位,能拉到的机会更多,且有《星球大战》系列保底;至于维塔数码,那是新西兰政府背书,提供的政策很好,加之彼得-杰克逊的《魔戒三部曲》才刚过去,市场营销做的不错。
    即使如此,要说赚了大钱,那倒也没有,因为特效技术需要一直烧钱,且烧的很厉害,赚的钱又投进去了……
    明白这些,也就不难知道卡梅隆为什么要卖掉数字领域这个“赔钱货”了,他跟管理层关系都处不来,一年难得去数字领域的厂区一次,这两年基本都是无视,让他们自负盈亏,也不说赚钱。
    毕竟,曾经的朋友都变陌路了,去看也是膈应。
    至于莱曼听到这个消息,倒是产生了买下数字领域的念头。
    视觉特效绝对是未来电影的主流,甚至现在都是主流了。
    不过,负担大也是真的。
    哪怕卡梅隆真心想卖出手里的股份,但他又不是贱卖,数字领域的市值还是有三亿美金的,即使打个对折一亿五千万,莱曼也拿不出来。
    或者说收购一家发行公司,已经耗尽了萤火虫影业这两年存下来的积蓄。
    《行尸走肉》成绩再好,hbo拿到的订阅费用再多,跟莱曼的分账也不是一下就到位。
    上亿美金的资金,哪怕只是丢进银行都会有一笔可观的利息,谁特么不是拖着给。
    电影导演、知名演员为了拿到属于自己的分成,与制片厂打官司的可太多了。
    华纳在想维护萤火虫的关系,也不可能提前分账,最多按照合约不拖延而已。
    而且这笔钱,莱曼还想着还给古斯塔呢,欠银行家的钱可不是那么好欠的。
    那又该去哪里找钱呢?
    数字领域莱曼可不想错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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