魂系中国篮球-与马杰三将军篮球之缘 - 243第二百四十三章军旅篮球明星之路(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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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第二百四十三章军旅篮球明星之路(续)-与张秀泉将军之情缘
    -特加章天道论-中国古代“天道”思想的论述
    前言
    中国文化传统源远流长,五千年来的文化积淀为我们今日提供了非常丰富的经典理论,
    其中由以天道的思想理论,指明了天地间的规律。老子讲;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侍之而生而不辞(道德经·三十四)又云;执大象,天下往,往而无害,安平太。用之不可既。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修之于国其德乃丰,
    休之与天下,其德乃普。(道德经·五十四)故道大,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城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大者包罗诸天地,无所不容也,天大者,
    无所不盖也,地大者,无所不载也,王大者,无所不制也。在中国古代“道“表示宇宙的规律。周易·易传讲”一阴一阳之
    谓道“。“道的法则是宇宙中最重要的法则之一。其中天道、地道、人道,天地人三才者是道的核心,如果我们
    精通了“道”的理论,借鉴历史上的得失成败,以史为鉴,用此来指导决策治国可大有裨益。
    中国古代“天道”思想
    本文从三个方面对中国古代“天”、“道”、“神”、“人”、“皇”、“帝”、“王”、“霸”等思想进行了简要论述,并阐明了个人的一些见解。
    关键字:天道神人皇帝王霸
    一、天、神&皇、帝、王、霸
    原始社会无至上神“上帝”观念。于母系氏族社会,“神”仅是自然力的幻象。当时人们所崇拜的天地之神同日月山川之神地位平等。到了父系氏族社会,“神”才开始获得社会属性,出现了祖先之神、祖先崇拜等。但此时诸神的权限均未超出本氏族或本部落的范围。私有制及社会等级的形成与发展,动摇了部落及其联盟首领推选制的基础,推选制逐渐被与私有制相适应的世袭制所取代,部落之间以及部落联盟内部之间争权夺利的斗争日趋。在此社会背景下,作为部落首领的尧、舜、禹先后对原始宗教进行了加工改造,逐步形成了“天神”观念,并将其权限不断扩大。
    可见,以“帝”称最高尊神成于殷商,而以“皇”称最高尊神则始于西周。“皇”、“帝”最早均是神王“天”的称谓,而用其作为人王的称谓则应是始于“天人合一”观念的最初雏形之后。“帝”(“上帝”)是在殷商时代产生的具支配其他上天诸神之能的大神,在殷商之后西周之际又发展成为高居于一切神灵之上、具无限权威的最高神,即“皇”。因此,“皇”是较“帝”具更高神圣性及权威性的君王称谓。
    周朝时,行礼制、定谥法,“王”被用作周天子的专称,“皇”、“帝”则专称上古君王。可见,夏商周之际,“皇”、“帝”概念虽成,但君王仅以“王”自居,而“皇”、“帝”仅用作祖先王的称谓,足见当时“天”作为至高尊神,其神圣性与权威性的绝对地位不容僭越及帝祖合一思想观念的盛行,而“王”是次于“皇”、“帝”的君王称谓。
    东周之后,“天”的绝对地位逐渐衰微。春秋时,五霸先后兴起与周王分庭抗礼,有的也使用王号。为与周王区别,战国时政治家把他们称作“霸”。到秦汉时,上古君王也在名分上划分得十分清楚:最早的叫“皇”,其次叫“帝”,接下来才称“王”、“霸”,并举出其杰出代表称为三皇、五帝、三王、五霸。秦一统中国之后始称“皇帝”,直到封建末代皇帝溥仪一直沿用此称号。
    “霸”虽然也属于君王一类,但与“皇”、“帝”、“王”有着概念上的差别。“霸”的本义是月魄,作王霸意的“霸”是“伯”的假借字。“伯”最初是诸侯国的国君,后来又用来指诸侯之长。春秋时,周王室权力衰微,齐桓、晋文等王伯先后把持天子政令。为把众王伯与诸侯国君区别开来,始借“霸”称王伯,即意为霸者。霸君挟天子以令诸侯,但名分上与天子仍俨然有别。传说在颛顼时,共工氏曾以强力霸九州,古人把这“霸”叫做“九禄而王”,不算正式的君王。可见“霸”的概念实出于诸侯割据的政治形态,而并非一统天下之君主称谓。综观诸朝历史,霸主一统版图之后均改用王号自居,且后世亦无有称其为“霸”者。由此,“霸”实为次于“王”的君主称谓。
    二、天道&王道&人道
    夏立之前,“天道”与“王道”并未出现实质关联。后来,夏王朝的奠基者及缔造者,出于树立王权、建立统一的政权的需要,对多神的属性加以综合、抽象的改造。至此,“天”被赋予了至高无上的神性。天神不再是无际苍穹的幻影,而是宁宙的最高支配者。王者则自称其统治人间的权利为“天”所授,礼乐征伐皆是出于“天命”且合于“天道”,即“王道”亦是“天道”。天王二道合一始成。
    公元前11世纪中叶,周武王“恭行天之罚”(《尚书?牧誓》),灭商而立西周。但周公帅师“东征三年”平定叛乱后,为树立周王至高无上权威、建立和完善西周政权,对“王权神授”观念作了重大修改:
    首先,始立“以德配天”思想。有德者为王,无德者失天下;有德而民和,无德而民叛;有德者上可得天之佑,下可得民之和。天佑而民和方保基业永固、历年不衰。“德”的兴废是夏商及商周更替的历史基因。暗含“天道”合于“人道”之意,天人二道合一始成。“德”既是“人道”之始,亦是“王道”之基。
    其次,周公等人又打着“天命”的思想旗帜,宣布周王对天下土地及臣民的所有权,并将战争等暴力手段获取的土地所有权也一并归于“天命”;而此举却是以“天道”之名行悖于“人道”之“王道”(实为“霸道”)。由此,无“王”则无“天”,君神概念的合一性并发展至炽盛阶段。周幽王太史史伯认为,只有对人类历史作出重大贡献之人及其子孙才有资格称君王。他虽也讲从天意,但主要强调的则是人事的作用,即“王道”须顺乎“天道”而合于“人道”,天王人三道合一始成。到东周时期,随着社会的进步及科学的发展,自然观从神学统治下逐步解放出来。天王人三道合一观念日盛。
    本人认为,天王人三道合一是乃大势所趋、历史必然。既是王权强化的需要,亦是神性与人性结合之所求方物。且从其演化过程来看,实体概念的趋同必源自所应理念,即“道”的趋同。而“道”的合一亦是天王人三道合一的唯一可行之径。王是“天道”的接收者与奉行者,亦是“人道”的赋用者与运化者。“王道”即是天人二道的集中体现,“王道”亦必当是天人二道的集中受授。由此,王应当且必须成为天人二道的集化者,方可施行“王道”。人有脊柱,而“王”于某种意义之上亦为擎天之柱,即“天柱”:联天通地而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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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道&皇、帝、王、霸
    本人认为,皇、帝、王、霸四者之概念区分当从其“王道”施行优劣之角度来衡量。“王道”是“皇道”与“帝道”于君权强化之社会历史进程下的全新演化,“霸道”则是“王道”的进一步政治延伸。“皇道”、“帝道”、“王道”、“霸道”的施行均需顺乎“天道”而合于“人道”,四者仅存在内容形式的差别而实无本质意义的不同。
    “王道”重于“德”,“德”胜“术”而“王”:而“霸道”重于“术”,“术”胜“德”则“霸”。(理同“文胜质则史,质胜文则野”)“王”之道,万民敬而仰之;“霸”之道,众人畏而惧之。王者称王多依德智,而固其王业则多假术力;霸者则恰恰相反,霸者称霸多借术力,而定其霸业则多附德智。但无论“王”“霸”取得并固持其基业均是“德”“术”并用。
    另外,本人认为“霸”之古意最初具四层含义,即:“霸术”、“霸业”、“霸权”、“霸道”,后世引申出“霸气”之意。而霸者成其为“霸”,必由“霸术”巧取“霸业”而豪夺“霸权”方成其“霸道”。且从“王”字的取意来看,“王”乃主刑杀之斧钺,取意角度即为“霸业”,古亦有“胜者为王,败者为寇”之说。而自古取得皆是盗“天道”而制之,是最本质的权术反映。庄子亦有云:“圣王不死,大盗不止”。因此,“王”就其“术”之层面而言实为“霸中霸”;“帝”、“皇”则更甚之,分为“超常霸”及“巨无霸”。
    从政治外延看,“王道”最初指先秦时期三代圣王及其所推行的政治模式,“霸道”则指春秋五霸及其所推行的政治模式。苟子认为:“亡”乃失败的政治模式,其特征是仅重术力:“王”是理想的政治模式,其特征是重德智;“霸”则介乎二者之间,是德智与术力皆重的产物。德智是成其“王”、“霸”之政治模式的必要条件。“王”、“霸”之差异,乃是德智多寡之异;二者与“亡”的区别,即是德智之有无的区别。我个人认为霸者以德智饰其术力完全出于政治形势的需要,否则王者即无赏罚可言,“大道”无所应而“人道”亦无所施。“霸道”是“王道”政治可操性的必要补充,而“霸道”的合理性恰出自“天道”之于“王道”的赏罚之公。
    “霸”、“王”、“帝”、“皇”四者就其“道”之施行,综而观之呈递增态势。“霸”仅能实现某一地区某种暂时的政治稳定,多为诸侯割据的一方之主;“王”所实现的是平定全国之后相对持久的政治稳定,诸方叛乱无以威胁其统治;“帝”则是稳坐江山的政治君主,天下昌和而民生安乐;“皇”则应是一统天下之开国之主,万民敬仰而英名远扬、周域诸国争相朝归。由此,“霸”、“王”、“帝”、“皇”四者无论单从“德”或“术”任一方面而言亦应呈递增态势。
    四、道&天道、王道、人道
    当古代原始社会父系氏族为基础的部落及部落联盟阶段后,由于部落远距离迁徙的频繁出现及生产交换范围的不断扩大,极大的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于是人们开始思考和提出关于宇宙的起源问题。这一时期的宇宙发生论,表现为开天辟地的神话形态,其中以盘古开天地的故事最为著名。后来又相继出现“女娲炼五色石以补苍天”(《淮南子?览冥训》)、“共工氏与颛顼争为帝,怒而触不周之山,折天柱,绝地维”(《淮南子?天文训》、《列子?天问》)的神话。两者均是盘古开天辟地神话的补充。
    “王道”自当是阴阳相合之化归,阴阳和合而取其中方为“王道”。由此,“王道”亦当是“术”“德”之阴阳并用;而“霸”之原意为月魄,字意主阴;且“霸”重阴“术”而缺刚“德”,故“霸”亦可理解为“阴王”。由此,“霸”亦当是次于“王”的君主称谓。
    《周易?系辞传》有言:“一阴一阳之谓道,阴阳不测之谓神”。而天神乃当时最高尊神,故“道”为“一阴一阳”、阴阳之和;“天”则为“阴阳不测”、阴阳和合。由此,“大道”即为一阴一刚而取其中,即阴阳二合取中,即为“一”,而此“一”即“中道”。董仲舒《乔秋繁露?天道无二》:“天之常道,相反之物也,不得两起,故谓之一。一而不二者,天之行也。”即指“天道”唯一。故“道”者有二,即阴阳;而“天道”者一,为阴阳二道之合而取中,即“中道”。
    君主的本质在于君主最高权利的无从制约性及无可分割性。而诸子即将这种权利的唯一性归本于“天道”。诸子认为:“天道”与君王为相应之概念;“大道”为宇宙之“一”,而君王为人间之“一”;君王是“天道”的人格化,而“天道”则是君王的自然化。君王的使命即是施人间之道,即“人道”:君权的唯一性出于“大道”的―元性,而君权的绝对性则出于“天道”的必然性。由此,“王道”亦当是顺乎“天道”(“中道”),并而合于“人道”。“王道”当是“天道”的人格化与“人道”的自然化。“王道”、“人道”均当是阴阳二道合而取中。前者为“术”“德”合而取中,是谓“中统”;后者当是“质”“文”合而取中,是谓“中庸”。而“道”之核心亦当是天地人的共同本质,即阴阳。
    《论语?泰伯》曰:“巍巍乎!唯天为大,唯尧则之。”意指“天命”仅能顺之,而“天道”方能则之。则天女皇之号“则天”,即是顺“天命”而行、制“天道”而用之意。“道”为阴阳,而阴阳合易。“易”字由“日”“月”相合而成,上为“日”,下则为“月”演化而来。《庄子》载:“易以道阴阳。”《老子》有言:“物壮则老。”指万物变化趋于复归,如是循环不已、周而复始。《观物外篇》亦言:“万物皆反,阴生阳,阳生阴,阴复生阳,阳复生阴,是以循环而无穷也。”邵雍则更确而言之:“物极必反”。阴阳而易既是偶然更是必然,此则即是“天命”所归。因“天道”之始即为“中”,且“天道”之作“物极必反”,故当凡事当适可而止、不走极端,方能则“天道”而用之,“道”通且通“道”,即成其“中庸”。此“中庸”之“人道”即为“天道”于人之化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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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化传统源远流长,五千年来的文化积淀为我们今日提供了非常丰富的经典理论,
    其中由以天道的思想理论,指明了天地间的规律。老子讲;大道泛兮,其可左右,万物侍之而生而不辞(道德经·三十四)又云;执大象,天下往,往而无害,安平太。用之不可既。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修之于国,其德乃丰,休之与天下,其德乃普。(道德经·五十四)故道大、天大、地大。王亦大城中有四大,而王居其一焉。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道大者包罗诸天地,无所不容也,天大者,
    无所不盖也,地大者,无所不载也,王大者,无所不制也。在中国古代“道“表示宇宙的规律。周易·易传讲”一阴一阳之
    谓道“。道的法则是宇宙中最重要的法则之一。其中天道、地道、人道,天地人三才者是道的核心,如果我们
    精通了”道“的理论,借鉴历史上的得失成败,以史为鉴,用此来指导决策治国可大有裨益。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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