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8大名案 - 第42章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苏珊一案的公诉人是联盟地区检察官办公室的托马斯·波普,岁,当时南卡罗来纳州最年轻的公诉人。和苏珊一样,托马斯是在联盟镇上土生土长大的,他的父亲是一名警官。托马斯·波普先在南卡罗来纳大学念完本科,又继续上了该校的法学院。在加盟检察官办公室之前,曾当了几年南卡罗来纳州警署毒品处的卧底——冒充毒品贩子。苏珊·史密斯双命案是托马斯·波普经手的第二起谋杀案。这样的阅历自然不可与两名被告方律师同日而语,但托马斯·波普的精力充沛、工作勤奋和在法庭上的口才和雄辩却是有目共睹的。
    在等候审判正式开庭的八个月里,苏珊被关押在位于科伦比亚的州女子监狱,那里的狱医为她进行了例行的体格检查和心理会诊。苏珊住进了一间特殊的6乘14英尺见方的单人牢房,并被置于全天候“防自杀监控”之下。她的房间里装备有闭路摄像系统,4小时不得熄灯,每隔15分钟有专人查看。苏珊被允许带进其单人牢房的物品只有三件:一本《圣经》,一条线毯和她的眼镜。连她身上穿的都是一种特制的纸质囚服。
    戴维对苏珊的态度一直很矛盾。当他读了苏珊的供词和她在入狱第一晚写给他的信后,戴维觉得他好像被人欺骗了,这个苏珊·史密斯绝对不是曾与他共同生活,一起生儿育女的那个女人。戴维反复地问自己,她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她究竟是不是魔鬼的化身?但在11月15日,当戴维接受全国广播公司专题节目《日界线》主持人凯蒂·卡尔蕊克的电视采访时,他对凯蒂说:“苏珊,她是一个很不错的人……她是一个尽职尽责,尽心尽力的母亲。两个孩子就是她生命的全部,就像是我生命的全部一样。”戴维甚至还向苏珊的家人表示,如果允许的话,他愿意带着苏珊远走高飞,躲避到一个没有人知道她的过去的地方,重新开始生活。
    1994年的圣诞节前夕,苏珊带话希望戴维去女子监狱探视。他们在一起呆了一个小时,苏珊反反复复地为她的行为道歉,但当戴维问她为什么时,她却无言以对,说不出个所以然来。戴维离开监狱时,心里充满了对苏珊的同情。然而,在以后的日子里,戴维听到了越来越多的关于苏珊和汤姆·费利的故事,他越来越相信苏珊是为了让汤姆·费利回心转意才对两个无辜的孩子下了毒手。
    1995年月,琳达和巴威利·卢索分居,巴威利搬出了他们在弗侬山庄的房子。不久,他从共和党南卡罗来纳州执行委员的位置上辞职。巴威利·卢索在辞呈中说,由于个人的原因,他不宜再干下去了。
    5月,法院下达了戴维和苏珊·史密斯的正式离婚判决书。在离婚庭审期间,苏珊弃权未出庭,汤姆·费利就他与苏珊的关系到庭作证。根据离婚判决书,迈可和亚历克思的玩具和衣物等在戴维和苏珊之间一分为二。法院还将那辆1990年的酒红色马自达轿车判给了戴维,但作为公诉方的物证,这辆车一直被扣在警方手里。苏珊·史密斯双命谋杀案的审判结束后,戴维将此车销毁。
    6月,狱中的苏珊收到前继父巴威利·卢索的来信。巴威利在信中写道:“我为自己曾经对你的所作所为深感痛心和羞愧。”“我只是想让你知道,你并非这场悲剧中唯一有罪的人。”信上的日期是1995年6月18日,父亲节。
    被告方和公诉方分别请来了心理专家为苏珊·史密斯诊断。1995年月至6月,以南卡罗来纳大学精神病学及法学教授赛摩尔·豪勒博士为首的被告方专家小组与苏珊进行了4次共15小时的接触,包括观察、谈话和测试等。豪勒博士的结论是,苏珊患有严重的“依赖性性格失调”:“没有自信心,觉得自己不能独立生活”,“总是需要有人陪伴,老担心某一天会只剩下自己孤零零的一个人”。豪勒博士认为,苏珊并无非常严重的忧郁症。在有人关心她的时候,苏珊的心情几乎总是处于正常状态,只有在独处时才会感到压抑,而且也只是在感到压抑时才会想到自杀。豪勒博士的小组仔细研究了苏珊的家庭病史,发现其家人和近亲中有不少人或患忧郁症,或酗酒,或自杀。专家们相信,苏珊的家族有这方面的遗传。苏珊从小便多愁善感,她的依赖性和忧郁症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与生俱来的。
    主持本案的法官威廉·霍尔于1995年1月底颁发了“禁口令(gagorder)”。“gag”的原意是指放在拳击运动员或牲口嘴里的口衔或塞口器。“禁口令”即禁止公诉方、被告方和警方向公众或外界透露即将提交法庭的证据和证词。所以在苏珊·史密斯双命谋杀案正式开庭之前,尽管人们知道双方都聘请了心理专家,但没有人清楚诊断的具体内容。不过这并不妨碍其他司法界人士和记者们在报刊上各抒己见。当时所发表的预测本案庭审的文章和评论认为,公诉方将根据苏珊编造并坚持了九天之久的谎言,把她说成是一个善于玩弄手段、操纵他人、颇有心计的预谋杀人犯。而被告方则将以其心理失调为理由,证明苏珊在让马自达滑入约翰·d·隆湖时,并没有真正意识到她自己在干什么。苏珊的母亲琳达就到处对人说她也有过类似的经历,当她异常苦闷、烦躁和失落的时候:
    我感到我仍然置身于这个世界,却又仿佛在另一个虚无缥缈的空间。我不断地往下坠落,坠落,坠落,好像我就要消失,就要化为乌有。我什么也看不到,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感觉不到。浓雾环绕在我的四周,把我与整个世界隔绝开来。我知道巴威利就躺在我的身旁,但他却又不存在。我处于一种完完全全的,实实在在的孤独之中。
    “这是一个颠倒的世界,”我低声叫道,“所有的一切全都不对。”我知道我是在跟巴威利说话,奇怪的是,他并不在那里。他离我那么、那么遥远。
    …………
    我想抓住什么,不管什么,只要能使我不再坠入疯狂。我必须保持清醒,因为我明白我的孩子们不能没有我。我觉得只要我一撒手,我就会丧失理智。
    琳达相信,1994年10月5日晚上,苏珊就是处于这种状态。
    对于联盟镇的许多居民而言,苏珊似乎在她过去年的生命历程里衍生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性格。她对某些人表现出其性格的这一面,对另一些人则展示出另外的一面。她时而温顺,听话,楚楚可怜,时而凶残,狡诈,处心积虑。难道就是她性格的这一面促使苏珊将两个年幼的孩子推进了深不见底的湖水,仅仅为了讨取情人的欢心?
    琳达曾带领全家专程到地区检察官办公室叩见托马斯·波普,他们想摸一摸公诉方的底。托马斯·波普倒是非常配合,他不遮不掩地亮出底牌:“我以为,对苏珊·史密斯最合理的处置就是,打入死牢,锁上牢门,再扔掉钥匙。”因为,托马斯·波普解释道,根据南卡罗来纳州的法律,案犯如果在作案时杀害了一个人以上,或者被害者是11岁以下的儿童,该犯即应被处以极刑。就苏珊·史密斯犯下的罪行,判两次死刑都富余。她手里有两条人命呵!而且还是孩子,而且还是她的亲生儿子。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一个连亲生孩子都不放过的人,她可能还有一点人性吗?
    所以,当公诉方断然拒绝被告方所提出的以苏珊主动承认有罪,来换取0年有期徒刑,并永远不许上诉时,没有任何人觉得惊讶。
    在苏珊一案正式开庭审理之前,法官威廉·霍尔主持召开了两天预审听证会,由公诉方和被告方律师论证,就苏珊的精神和心理状态而言,她是否能够出庭受审,包括她能否遵循有关法律程序、能否理解对她的起诉和其他法律文件等。公诉方聘请的心理医生唐纳德·摩根博士曾在同年的4、5、6三个月对苏珊进行观察诊断,前后共计10多个小时,他认为苏珊感情强烈,易冲动,又很难调节、控制和把握自己的情绪。摩根博士在预审听证会上分析了苏珊的忧郁症及自杀倾向,他指出,如果苏珊本人走上证人席作证,她很可能会故意诋毁自己以求一死。被告方的赛摩尔·豪勒博士则告诉法庭,苏珊必须依靠抗压抑类药物的帮助才能出席旷日持久的审判。尽管如此,霍尔法官最后裁决庭审按预定的日程进行。
    小插曲之一:联盟地区财政部官员戴尔·鲁宾逊有一次在公开场合表示,因为联盟属美国贫困地区,人均收入低,政府税收也不高,每年用于公诉方聘请专家证人的拨款只有6万美元。而作为一个具有全国性曝光率的案子,苏珊·史密斯的审判费用总计将在50万至100万美元之间。戴尔·鲁宾逊担心地区财政支撑不了这个案子。不久,联盟地区财政部开始收到了汇自全国各地的面额不等的支票,其中一张70美元的支票寄自“一个关心你们的小镇”,那是蒙大拿州波士沃兹镇的居民们集资寄来的。后来戴尔·鲁宾逊和托马斯·波普在一个全国性的电视节目上告诉人们不要再寄钱了。
    为了节约经费,法官威廉·霍尔安排每周从星期一至星期六开庭六天,陪审团的候补陪审员也从六名减到了两名。
    1995年7月10日,星期一,苏珊·史密斯双命谋杀案在联盟地区法院正式开庭。这座由著名建筑家洛博特·米尔士设计的法院大楼建于191年。洛博特·米尔士也是坐落于美国首都华盛顿特区的华盛顿纪念碑的设计师。威廉·霍尔法官的审判室在法庭的二楼,旁听席共有1排座位,是南卡罗来纳州最大的审判室之一。前排靠两侧的座位分别划给苏珊家人和史密斯家人。本案审理期间,法庭内座无虚席。但由于年代久远,设备欠佳,法官、律师和证人发言时必须靠话筒很近,否则旁听席就听不见。楼板也吱嘎作响,以至于霍尔法官不得不作出严格的规定,禁止任何人在审理进行时擅自离座走动。
    挑选陪审团成员的工作一共花了六天。先从50名候选人中筛选出55人,再由双方律师逐一审议。许多候选人明确表示他们对死刑持否定态度。最后选定的1人中大部分为蓝领阶层,也有少数店主、商人和知识分子。几乎所有7名白人陪审员——五男二女——全都认识被告或其家人朋友,或某位证人,但他们表示将不为感情或友情所左右,不带任何偏见,只根据法庭提供的证据作出裁决。
    1名陪审团成员中只有位妇女。被告方律师达韦德·布卢克曾就此提出异议,认为这种组成不能代表该司法辖区的人口比例,但被法官驳回。被告方希望有更多的女性进入陪审团是因为他们认为,女人们更能理解同情苏珊的境遇。
    小插曲之二:审理正式开始的7月17日,星期一,警方接到举报说,有人在霍尔法官的审判室安放了炸弹。这当然只是虚惊一场。谎报“军情”者很快被拘捕。
    首席公诉人托马斯·波普的助手凯茨·盖斯代表公诉方致开场白:“在1994年秋季的那段长达九天的日子里,苏珊·史密斯面对全国各族人民撒下了弥天大谎。”“她在电视上祈求上帝让她的两个孩子平安归来,其实她明明知道迈可和亚历克思就躺在约翰·d·隆湖冰冷黑暗的湖底。”“孩子们成了苏珊·史密斯赢回汤姆·费利的绊脚石,苏珊·史密斯便从她的生活中毫不犹豫地搬掉了他们。”凯茨·盖斯最后指出:“这桩案子的中心点就是两个字——自私!一切都是围绕着我,我,我,和自己,自己,自己。”“苏珊·史密斯是一个自私的,处心积虑地编织谎言的,善于欺人耳目的杀人犯,她为了得到一个富家子弟的爱情而不惜牺牲掉自己的亲生儿子。”
    被告方由茱迪·克拉克发言。她请陪审员们“透过自己的心去看苏珊·史密斯,那是一个像迷路的孩子一样,彷徨、迷惘、失落、对生活对男人不知所措的、苦苦挣扎的灵魂”。苏珊·史密斯自幼便忧郁、苦闷,对自己对生活都没有信心。这种挫败感来自童年时期她父亲的自杀,后来她自己的自杀,和少女时期继父的性骚扰。“所有这些因素一点一点地将她推到了绝望和崩溃的边缘,推到了夜色下的约翰·d·隆湖,在那里,她打算和两个心爱的孩子一起了结自己的一生。”“只是在最后的一瞬间,求生的本能制止了她走向死亡的脚步,她活下来了,两个年幼的生命却没能幸免于难。”茱迪·克拉克告诉陪审团:“我们在这里向你们述说苏珊·史密斯的故事,并不是要博取你们的同情,只是想得到你们的理解。”“苏珊说谎是不对的,她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该说谎。但是,难道你们不觉得,这更像一个孩子气的谎言,一个非常希望能取悦于父母的孩子,为逃避惩罚和父母的愤怒而撒的谎?”
    由于药物的作用,苏珊自始至终像个乖孩子一样安静地坐在被告席上,或者读信,或者玩弄手里的随便什么小物件。在牢里关了八个多月,很少运动,又缺乏阳光和新鲜空气,苏珊明显地增加了体重,而且脸色苍白憔悴。加之无心于自己的容颜,不事装扮,尽管她的辩护律师们竭力想把她说成是一个小女孩,苏珊看上去比她的实际年龄老了许多。苏珊在法庭上的大部分时间里目光呆滞,表情木然,仿佛周围的一切都和她没有关系。只有当人们提到她的两个孩子的时候,她才会轻声地,小心翼翼地哭上一小会儿。
    公诉方传唤的第一个证人是雪莉·麦克劳。她记得那天晚上,当她和苏珊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等待警察时,苏珊问她有没有孩子。“我有一个儿子。”雪莉指了指小瑞柯的房间。苏珊点点头,又转眼看着桌子上镜框里一张女孩的照片,雪莉说那是小瑞柯的女朋友。苏珊说她认识一位姓麦克劳的人,不知是不是雪莉家的亲戚。雪莉说不是,但她知道苏珊讲的那个人是谁。后来雪莉曾对丈夫说:“如果是我的孩子丢了,我绝对不会有这份闲心聊天。”雪莉·麦克劳还告诉法庭,琳达·卢索一到她家就冲着苏珊大喊大叫,责备她为什么不锁好车门。有一阵子,琳达离开众人,独自在外面的门廊站了好久。
    继麦克劳太太之后出庭的是若干警方办案人员。豪德·韦尔士警官承认,他为了套出苏珊的供词而说了假话。警方并没有在卡里梭路口安排什么全天候的监视岗哨,也不存在什么毒品走私案和值班记录。他还承认,他当时说的为了平息黑人社区与其他居民的矛盾,他们正在考虑将苏珊的不实之词向媒体公布也是临时编的。豪德·韦尔士警官说,虽然警方一直怀疑苏珊,但却无足够的证据逮捕她。
    小插曲之三:开始传唤证人的第二天,陪审团中唯一的黑人女性伽儿·冰被拘捕,原因是她在填写陪审员登记表时,没有如实向法庭陈述她曾因非法使用他人信用卡而被起诉。伽儿对威廉·霍尔法官承认说她没有按照法庭要求亲自填写登记表,而是由她女儿代填的。伽儿·冰后来被判刑6个月,罚款1万美元。两名候补陪审员之一被增补进入陪审团。
    来自州警署的毕特·罗根在证人席上说,苏珊·史密斯告诉他,去年10月1日,双命案发生前四天,苏珊曾与已分居的丈夫戴维zuo爱。就在那一次,苏珊得知戴维在她的电话上安装了窃听器,并取得了她与j·卡瑞·费利,即汤姆·费利的父亲通奸的证据。
    其他办案人员和某些记者作证说,在史密斯兄弟失踪的日子里,苏珊·史密斯似乎更关心她在电视屏幕和新闻照片上的形象,而不是两个孩子的命运。她甚至谈到去海滨度假以逃避警方和媒体。
    为苏珊做过多次测谎实验的联邦调查局技术员达威·帕契向法庭展示了所有的实验记录和图谱。每当被问及:“你是否知道孩子们现在在什么地方?”,或类似的问题时,仪器记录的结果总是表明苏珊在撒谎。
    潜水员史蒂汶·莫若告诉陪审团,在从约翰·d·隆湖里打捞起的马自达轿车里,和迈可和亚历克思的遗骸一起,他们还发现了汤姆·费利在1994年10月17日写给苏珊的那封信。
    汤姆·费利也走上了证人席。他是公诉方的关键性证人。汤姆通过他的证词成功地帮助公诉方确立了苏珊·史密斯的作案动机,但他同时也告诉陪审团,他觉得苏珊是一个“温柔可亲的人”,而不是公诉人所形容的铁石心肠的刽子手。在被告方律师达韦德·布卢克的交叉取证中,汤姆·费利说,苏珊如同一只小鸟依人,“她在zuo爱时所感受到的欢娱并非来自肉体的刺激,而是在与人亲近和被人爱抚中的陶醉。”汤姆·费利还提到,大约一年前,在苏珊和戴维分居的一段日子里,有一次他打电话给苏珊,戴维藏在壁橱里偷听。后来戴维由于嫉妒而跳出壁橱,从苏珊手中夺过话筒,冲着汤姆·费利说,如果他再与苏珊来往自己就会揍他,等等。
    三名苏珊在康硕产业的同事作证说,苏珊曾多次提到,如果她不是这么早就结婚生子,她的生活一定会比现在好得多。
    公诉方最后一名证人来自查尔斯顿的南卡罗来纳州立大学医学中心,她就是替迈可和亚历克思验尸的医生珊卓·康拉狄博士。因为威廉·霍尔法官不允许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两个孩子残骸的照片,也不允许康拉狄博士陈述其遗体腐烂的情形,珊卓·康拉狄作证的时间非常短,只有15分钟。
    苏珊承认她亲手结束了两个孩子的生命,被告方律师在这一点上已没有什么文章可做。他们曾经考虑过以下两种方案:
    一、以苏珊患有神经病为由,为她作“无罪”辩护。这就需要证明苏珊在作案之时完全丧失意识,毫无是非概念,分不清对与错。而其科学依据必须是该行为人患有妄想症,或精神分裂,或精神错乱。以赛摩尔·豪勒博士为首的被告方专家小组诊断的结果否认了这种可能。
    二、承认苏珊“有罪”,但因其神经功能失调,虽然能分辨是非,知道什么是违法的,可是在案发之时丧失理智,完全不能控制自己的行为。专家小组认为苏珊的情况也没有严重到这种程度。
    于是,被告方辩护律师只得再退一步,证明苏珊·史密斯的双命谋杀案,实际上是一次“自杀未遂”。而要做到这一点,他们首先必须反驳公诉方的“作案动机”,即被告人为了满足情人的要求而杀害自己的亲生儿子。
    1995年7月0日,星期四,被告方开始传唤他们的证人。首先出庭的是毕特·罗根和卡萝·爱丽森,两位曾为公诉方作证的办案人员。因为他们俩都非常同情苏珊的境遇,达韦德·布卢克着重请他们谈了苏珊所表示的悔恨和自责。
    南卡罗来纳大学社会学系教授阿尔琳·安佐斯博士是被告方所聘请的心理专家小组中的一员。她认真研究了苏珊的家庭病史,她告诉法庭沃恩家族中曾有多人患忧郁症,并详细讲述了发生在苏珊亲戚中的数起自杀和自杀未遂的案例。(未完待续)

添加书签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