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我穿越成了朱祁镇 - 第329章 跟这些蝼蚁打交道,我能做什么
第329章 跟这些蝼蚁打交道,我能做什么?
建成后,总建筑面积120万平米,总建筑面积400,000平米。
朱富贵和他的爱妃、老仆、宫女们,都生活在摘星台上,面积只有十万平米,十分简陋。
至于其余地方,则是大明王朝的官邸。
所以,普鲁士代表团还被安置在了由鸿胪寺主办的一家外国宾馆里。
不管是罗马、英国、中华,普鲁士人都只是一个普通的农民。
但他们的阅历却远超右卫门。
当年右卫门在灯泡上拖了将近一个半个钟点。
俾斯麦仅仅用了十多秒的时间。
普鲁士自然是有灯泡的,只是没有大明那种品质好。
大明有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商品,可以赚取外汇,但实际上,它们并没有向外销售。
就像是刚才提到的,高科技摄像机。
就像是一盏普通的白炽灯。
不论何时,灯光都是人们的必需品。
从原始的野蛮年代起,人们就已经养成了围着篝火度过漫长的夜晚。
而在这个时代,人们对灯光的要求也变得日益迫切。
光是工业方面的应用,就已经足够引起各国的注意了。
自从一年前,朱富贵就一直在想着鬼魂会不会在欧洲的天空中游荡,所以他才会在大明推行996。
在当今社会,这是真正的幸运,不是讽刺,也不是嘲讽。
尽管欧文和其他人在1817年就建议实行8个钟头的工作时间,但那只是一种幻想。
在美利坚,在欧洲,在伦敦,在芝加哥,在巴黎,在柏林,在维也纳,每个员工都要工作14到16个,或者18个。
在工厂老板每天安排的时间表里,没有周末,也没有周末。
大多数时候,员工只有一次休假时间是在每个星期六提前一两个钟头。
因此,在朱富贵的一篇文章中,反复强调:「大明公司不会将灯泡卖给那些无法保证员工享有996福利的企业,从而使他们不会被用来增加员工的工作。」
在道德的制高点上,拿着一根大棍子,真是太好了。
但归根结底,这都是骗人的把戏。
由于资本家们不会把价格很高的电灯当作照明工具,大明政府是不会卖的。
毫无疑问,使用电子灯泡,能改善人们的生活质量。
老李、夏志新花了29块钱,收买了英属马来总督,让他们乐呵呵地不理会【东学会】的发展。
由此可见,在这个年代,电灯是多么珍贵。
但是,从白狗那里得到的消息来看,欧美国家因为大明政府对灯泡的管制,并没有出现蔡司公司破产的情况。
在一定程度上,大明的禁运使得欧洲加快了自己的研究。
因为大明帮他们解决了很多设计上的失误,所以他们在大明渡江时,发现的问题要比历史上要早得多。
亨利·戈贝尔和英国斯旺的实验室,都开始了对这种新型的“竹炭纤维”的应用。
当然,戈贝尔那边也有一盏可以长达300个钟头的电灯。
在这种“蝴蝶效应”的影响下,托马斯·阿尔瓦?爱迪生很可能已经失去了“电灯之父”这个称号。
现在31岁了,他还不是历史上的一个无法无天的资本家。
他刚刚创立了爱迪生公司,成为了华尔街的大股东,凭借着自己的技术,赚到了自己的钱。
但朱富贵早就批准了一份文件,让一台明制打印机,以低廉的价格,向美国南部的政府和走私者兜售,让爱迪生知道,这是一个很好的教训。
这是什么概念?
这就是所谓的市场经济!
至于灯泡,那就更不用说了。
欧美国家不搞出钨丝,大明电灯也不会有什么降价的机会。
只要他们制造出来,甚至马上就要制造出一盏钨丝灯,大明的便宜电灯就会立刻抛售出去。
与此同时,他还在研发荧光灯。
总而言之,在大明的电灯技术没有发生根本的突破以前,是一种非常昂贵的东西。
俾斯麦甚至在想,要不要借着和朱富贵的关系,让他在回来的路上,把一些小喽啰给接回来。
但是,事情总是会出人意料的。
第二日清晨,根据行程,普鲁士代表团将在大明鸿胪寺及户部有关人士的护送下,前往凤都市中心部分名胜,包括博物馆,天子岩广场,国子监,旭日汽车工厂等。
然而一上午的时间,都是在这一场闹剧中度过的。
因为有一个容克的贵族,不明白他是不是疯了,竟然把一个电灯泡放在了自己的嘴巴上,再也拔不出来了。
事实上,就算他把电灯泡塞到箱子里,也是情有可原的。
因为有不少军官都已经做好了在最后一夜动手的准备。
不过,这家伙到底是怎么把电灯泡放到自己的嘴巴里的?
容克先生把一盏电灯插在嘴上,用手指点着电灯底座上的字迹。
说实话,大明并不讲究什么“外来者为尊”的外交理念,但出于中国人的传统,朱富贵在接待客人的时候,也准备了不少好的礼物。
他们还有一套旅馆的一套,批发价格是2角6!
一些世家子弟,甚至还将这种一次性的牙刷、洗发水之类的东西,偷偷地藏了回去,想要讨好自己的爱人。
这些台灯,都是朱富贵从前世的时候,弄来的。
系统抹去了灯上的时间,但很幸运的是,上面的警告并没有被删除。
或许是因为他知道,他的资料不会外泄。
不过,后世的家电、马桶、各种生活用品上的一些禁忌,大家都心知肚明。
很多厕所都会告诉你很多不寻常的小便方式。
在这盏灯的说明中,不能把灯泡含在嘴里,不然就会被卡死。
更何况这些提示都是专门为那些顽皮的孩子准备的,所以自然有图片和文字,让人一眼就能明白!
然后,就出现了一幕惨剧。
他们想了想,也没办法,只能找凤都的大夫,等着他们的命令,再用铁锤砸破电灯,把电灯打出来。
可是。
就在这个时候,一盏电灯被打碎了,普鲁士代表团里,有一个,一个,一个,两个,三个。
这东西还能装吗?
这怎么可能?
要不要我也来一次?
要温柔,要温柔,要温柔,要温柔。
没有任何的风险。
我可没他傻啊。
砰!
呼呼呼!
这个球形的小球体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吸引力,吸引着每一个容克男人。
俾斯麦用手捂住了自己的脸颊,想要彻底抹去容克的身份。
这简直就是奇耻大辱!
许多人都认为,俾斯麦的成功来自于容克,但事实上,俾斯麦对容克阶级的态度,更多的是轻蔑。
俾斯麦在信中说,如果他不能进入柏林,他就会在家里,成为容克的一座府邸,成为一名贵族。
“刚开始的时候,我会先把那些士兵们都培养起来,然后结婚,有孩子,种地,我可能会喝醉,做不成一个好的农民。
如果十年后你正好回来,我会邀请你去我们家,给你选一个身材火辣,性格开朗的女人,我们可以尽情地喝着土豆和酒,尽情地打猎。
到那时,你就会看到,我是一个身材肥胖、满脸络腮胡、满口脏话的地方军官,最讨厌的就是犹太人和法国人,只要妻子一生气,他们就把他们的狗儿和佣人都揍得体无完肤。
我会在斯特町的羊毛集市上,穿着一条皮裤子,在别人尊敬地称呼我为公爵的时候,我会很客气地摸摸自己的胡须,在皇帝的寿辰上,我会把自己灌得醉醺醺的,大声地庆祝,然后再去找别人吹嘘一番,或是说一句:“好匹好马。”
俾斯麦所说的,简直就是未来城市里所有年轻人的梦想。
但在俾斯麦看来,这和凡尔赛小说不一样,他更喜欢看历史小说,这才是俾斯麦真正的想法。
不过,为了普鲁士的复兴,为了德意志帝国的统一,俾斯麦必须要靠这些头脑简单,头脑简单,却又有道德的容克人。
与那些新的资本家、犹太的银行家们比起来,容克简直就是普鲁士的中流砥柱。
于是这位十九世纪后期最有权势的政客,一巴掌拍在了另一位想要伸手去碰电灯的官员身上,他忍不住仰头叹息:
“与这些蝼蚁为伍,想要维持政局,真是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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