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逍朱凝云 - 第二百四十九章李逍的谋划!神通—瞒天过海!考哭十万考生,太难了我不会!
嘭!嘭!嘭!
流云山庄传来枪响声!
流云山庄当年就被围墙包围,打算用于靖难,后来李逍就慢慢的将其发展成了自己的秘密基地。
现在的流云山庄,宛如村子一般的存在,居住的人,是当年的救下来的扬州瘦马,还有精心挑选的一些憨厚荒民在里耕种从事劳动。
男女搭配成婚,在这围墙内生活,自给自足,日夜不息。
这里面的消息传不出去,外面的消息也传不进来,如同世外桃源一般。
不同于燧发枪,这是真正的现代化自动步枪。
自从李逍回到后世,看到后世人对他的评价后,他就已经有了计划,索性直接摊牌了。
既然后世人都直接说他疯狂改革了,认定他为穿越者,索性就让改革更狠一点。
我是穿越者,我摊牌了!
现在的科技,自然无法造出自动化步枪。
不过北青大学已经成立了,按照这个局面加上自己发放下去的化学、物理书等教材,百年倒是不用,三四十年才可能就能研发出自动化步枪。
但眼下,大地马上就会出现一次很大的变动,与地主阶层全面开展,这事李逍一年前就有所预料,花费了几乎全部的积分,直接从系统之中提取出了自动化步枪包含子弹的整套生产线。
快到了年底,这枪械总算是制造出来了。
至于后面的枪械来源说辞.到时候推给北青大学吧
就比如未来世界中的世界未解之谜,金字塔是如何诞生的,按照金字塔那个规模,就算是现代机械化也难以建造出来,更别提古代了,石头巨大到根本无法搬运上去
总之,再过几年,等这些枪械问世之后。
这意味着冷兵器的时代,即将结束.也不能说即将结束,而是大明提前进入热武器时代,进而领先全球。
“家主,这枪的威力.匪夷所思!”
常英武站在一旁,看的发呆。
李逍对着一百步开外,穿着明光铠的木人靶子,直接将其打烂了,连盔甲都给洞穿,而且可以连发,只需要换弹夹即可。
什么概念?近乎无敌!
在冷兵器时代,前排穿着全甲的步兵,是最难以突破的一道防线。
即便是骑兵也不敢直接正面对抗,而是寻找战机从侧翼突破。
大部分的战术和战阵,几乎都是围绕的如何破阵,或者是斩将夺旗破坏对方的指挥系统而进行的。
若是军队能够大部分装备这样的步枪,就能直接扛着枪冲过去突突突,还搞个屁的战术,直接碾压。
“目前制造了多少把出来?”
李逍看了看手中的黝黑的家伙,问道。
“家主,目前只有三百,后续应该会加快进度。”
一旁的李雄志回道。
三百常英武听到这个数字后,略微惊讶,虽然不多,但也不少,三百人装备这样的火枪,加上军中还有手榴弹这样的火器,打三千人的军队应该不成问题,一万人也是有可能。
“嗯。”
李逍看到常英武道:“常英武,日后你就不用回府上了,就在这山寨练兵,这山寨里的人都是信得过的人,诞生了许多新生儿,如今有千人已经十来岁了,从这些人中挑选,组建出一支精锐部队出来。”
这股力量,李逍就是打算用来镇压那些造反的人。
李逍猜测,大规模造反应该不会立马出现,五年后彻底取消秀才的待遇那一刻起,估计就会全面爆发。
到时候凭借朝廷的力量,若是各地突然各处起义,镇压颇为花费时间,时间一长,造反力量就跟滚雪球一样滚动。
只有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的处理掉,避免天下突然大乱。
因此这自动化步枪现在不能问世,只能藏起来,否则那些地主阶级的人不一定敢造反,那就没有什么好的理由收拾他们。
至于朱棣会如何看,李逍觉得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干完这一票,将生产线交给朱棣,自己就该归隐了。
至于朱棣用它如何去开疆拓土,那就不是他管的事情了。
常英武是李逍非常信得过的人,让他去练兵自己才放心。
常英武咂舌道:“按照郡主府的标准,允许有一百人的私人护卫,若是组建这么多军队,还有这样先进的武器,属下怕.”
李逍笑道:“放心吧,当今太上皇那是本公的大哥,圣上是本公的岳父再说,这件事情暂时保密,若是用得上的时候才用,用不上的时候不用就好,本公自有分寸。”
“是!”常英武跟随李逍多年,还被李逍救过性命,知道不该问的就不需要问,做好分内的事情就好。
试完枪后,李逍便在这流云山庄内走动,观看里面的风景。
这村子里,田连阡陌,整齐平整,种有大片大片的麦子,以及各种蔬菜,远远看去,风景优美。
东面一排排的房屋,大多数都是砖木结构,屋顶上铺着红色的瓦片,让整个村子显得更加温馨。
在这村子之中,男织女耕,不受外界的干扰,住在这里的人都对李逍心怀感恩之心。
大部分当初都是无田地的流民和救回来的女子,他们早已经嫁做人妇,生儿育女,还有单独的学堂,供给上学。
中心是一片宽阔的广场,上面有一座小石桥和一个小河,小河清澈见底,村子里取水便是从这小河里取。
李逍看着打造的这世外桃源,看着这些忙碌的人儿,心中不由有种成就感,当初这些人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自己只需要几句话,就能给他们活路,让他们世世代代感激。
“见过家主。”
“见过家主..”
李逍朝着小河走去,路过的百姓见他纷纷鞠躬行礼。
更是有许多怀春的小丫头,盯着李逍看个不停。
有的还是第一次见到家主,只在家长口中听过,看着如此帅气的家主不由脸红发烫。
“家主。”
一位四十多岁的妇人,见到李逍之后急忙躬身。
李逍许久没有来这地方了,应该是有五六年了吧,平日里都是差人打理,不过对这女子,他的印象还算深刻。
“你是如玉吧?”
“是我,家主还记得我”
如玉就是当年营救瘦马行动的时候,帮助他说通守卫,开城门的那个女子,她听见李逍叫出她的名字,很是感动。
时光如梭,回忆往事,李逍不由亲切问道:“在这里过得如何?”
“在这里生活,如世外桃源一般,每日粗茶淡饭,生活充实,当真是好。”
如玉如此回道,可李逍能看到她的眼神中似乎有些忧愁,她接着说道:“家主当年,您救下了这么多姑娘,如今均已成家,生活安逸,家主菩萨心肠,这里的人都感激您呢。”
“举手之劳罢了。”
李逍看向如玉道:“倒是有些对不住你,当年救下了这群姑娘,那个为我们开门的守卫却没有活下来”
如玉心神一震,她一直未再嫁人,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再次提起,只能苦笑一声道:“都过去了,想起此事,我便总觉得当年是我辜负了他,不过家主后来将蓝闹儿绳之以法,也算为他报仇了。”
李逍微微点头,“向前看吧,我想那人也希望伱过得好.”
如玉笑着摇头:“不再嫁人,算是我对他的思念,希望下辈子希望有缘再会。”
这也是一个为情所伤的女子啊
李逍点头:“嗯,希望你们下辈子能够好好的在一起。”
虽然有些伤感,但李逍也不能多说些什么。
世间哪有事事如意,多数都是苦难。
看向旁边清冽的溪水,一时兴起,李逍走到溪水旁,挽起裤腿在河里感受清凉冷冽的冰水。
“家主.”站在岸边的如玉似乎还有话要说。
“有什么尽管说。”李逍叉着腰,又看了过去。
如玉点点头似忧愁的道:“如今这村里,当年的姑娘们都已成家,唯有一人,至今还未嫁人,为君消得人憔悴。”
李逍愣了愣:“谁?”
如玉缓缓道:“许莹儿,这十年来,他日夜思念一人怕是不会嫁人了,老身年老无所谓可她毕竟还年轻老身看她的模样,也心里难受的很.”
“我知道了。”
李逍点点头,这许莹儿就是十年前让他带着姑娘们进行纺织作坊的那个女子,如今是自家纺织厂的厂长,纺织厂越做越大,越来越精,为府里赚取了不少银子。
当年是十五岁,十一年过去,现在已经二十六,在明朝这个年龄的女子,子女都能打酱油了。
“你退下吧。”李逍挥了挥手。
如玉似乎是在期待什么,或是想让李逍能劝解劝解,或是希望李逍看在许莹儿这么多年的功劳和苦劳上,能纳她为妾。
不过,既然家主无意,她只能叹息一声离去。
“哎我也不想伤害这么多女子的啊.”
李逍站在溪水之中,仰头看着天空,颇有些无奈。
虽然自己有意无意,的确是无形之中,伤害了很多女子,许多女子暗中对自己痴迷,痴迷达到了终生不嫁的地步。
李逍在溪水中走了一会,便上了岸,随后朝着许莹儿的住处走去,许莹儿虽然常常在外面忙碌,却一直住在这流云山庄。
今日也许是碰巧,许莹儿平日里白天几乎不在,今日不知怎么的,便交代人去处理事情。
她则是忙里偷闲在院子里种花。
院子当中,许莹儿如今二十有六,也许依旧是女子的缘故,容颜如旧,阳光之下,皮肤白脂如玉,眼波流转,似带忧愁。
院子里微风吹过,薰衣草随风而动,如紫色海洋。
熏衣草的花语是等待爱情,是许莹儿的心意,
她一直在等待,即便她知道,这几乎是不可能的事情,可她依旧等待了十年,也会一直等待下去。
“许莹儿。”
李逍突然开口。
许莹儿微微一愣,这声音太熟悉了,她缓缓起身,看到院外那个令她朝思暮想,魂牵梦绕的身影。
“家家主”
许莹儿褪去了当年的稚气,如今气质格外干练,但见到李逍之后,仿佛再次回到了当年的那个小姑娘。
院门推开,许莹儿将李逍迎了进去。
“这花,很漂亮啊,你种的?”
李逍开口问道。
“嗯正是家主你那种子公司的种子,我喜欢这紫色的花此花香味宁静”
许莹儿不知为何他突然造访,心中如小鹿乱撞,不敢直视李逍,背过身去,一边解释,一边掩饰心中紧张。
“神通—瞒天过海。”
乘着这个间隙,李逍伸出手,对准了许莹儿。
此神通,可以消耗自身精力,去除对方脑海中的记忆。
李逍想删除许莹儿对自己的记忆,让她不那么痛苦,不再为自己忧伤,不再为情所困。
可很快,李逍呆住了
许莹儿的脑海里,长达十多年的记忆当中,处处是自己。
每天夜晚,她都在思念自己,时刻不忘,看到花想自己,做梦,也在想自己,常常一觉醒来,泪湿了枕头。
这庞大的记忆若是删除,只会让对方痴傻。
这不是李逍想要的结果。
“家主,你若是喜欢,我便拿一些你带回去.”
许莹儿说着便然转身,随之高耸的胸脯,正好撞上了李逍正在施展神通的手。
两人皆是愣住,呆了几个呼吸。
李逍回过神来,急忙抽回手,道:“那个,不是故意的.”
许莹儿没有说话,只是涨红着脸,咬着嘴唇看着李逍,像是熟透了的蜜桃,眼波流转,含情脉脉。
“你早日嫁人吧,我先走了。”
李逍不知道说什么好,只好急忙转头就走,不敢再停留,同时心中哀嚎一声:“哎,这下更是孽缘一桩了”
看着李逍离去的身影。
许莹儿呆立当场,依旧再回忆刚才那一刻的温存,十年了,即便是如此短暂,恐怕她这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无独有偶。
与此同时,洪武宫之内,朱元璋正与自己最疼爱的小女儿宝庆公主谈笑,享受天伦之乐。
“宝庆,如今你也十六岁了,该成婚了,相上了哪家的公子,跟父皇说,父皇给你赐婚。”
朱元璋许多女儿都是直接赐婚。
而对于这个小女儿甚是疼爱,让她自行选择夫婿。
闻言,宝庆脸色一红,却又变得支支吾吾不敢说话。
当年五岁的时候,宝庆便和李逍一同吃过饭,眸子当日就离不开了。
那时候李逍刚入京城,年少轻狂,意气风发,便心想以后找夫婿当找李逍这样的男子。
可十一年过去,李逍风采依旧,常常进出皇宫宝庆常常能看到他。
这个小丫头早就无法自拔的喜欢上的李逍,觉得其他男子跟李逍相比,简直是天上的太阳和地下的泥巴相比差距还要大。
从此,就开始暗恋李逍,单相思了五六年了。
“说,父皇无有不准。”朱元璋笑道。
“父皇,我不敢说。”宝庆公主觉得此事太过震古烁今,但心中对李逍的喜爱又太大了,想说而不敢说。
朱元璋皱眉道:“别怕,无论是和身份,父皇一定会答应你的,是哪家公子?”
说完,又补充了一句:“父皇还会向你四哥一样对待女婿,就算是个农汉子,也不会给与压力,让你和永安公主一样幸福。”
对于永安郡主朱凝云的幸福,朱元璋很是欣慰,想要让这个小女儿享受一样的待遇。
宝庆公主诧异道:“真的?”
朱元璋道:“父皇一言九鼎,还能骗你?”
宝庆公主犹豫一番,小声道:“那女儿就说了.女儿喜欢的不是别人.就是你口中那个人。”
朱元璋略显疑惑道:“什么意思?”
宝庆公主红着脸,咬咬牙,鼓起勇气道:“就是李逍,女儿想嫁给李逍!”
“什么???那是你的侄女夫!”
麻了,朱元璋彻底麻了!
时间过得很快,年底悄然而至。
炎热的夏天过去,秋高气爽,大明第一次国考的日子到了。
这几月过去,恐怕全国的学子都在抓紧时间看书,自然不是看的儒书,谁也不知道国考考什么,都是东看一下,西看一下。
人多力量大,在京城许多建筑公司的参与下,三个月的时间,京城还真的临时打造出一座规模颇大的贡院,为了减少占地面积,贡院里的房屋都是五层,钢筋水泥建造。
按照礼部的说法,这家贡院建的是相当满意,除了国考之外,平日里还能当学校使用。
全国各地的秀才们陆陆续续的来到了京城。
这段时间,京城的客栈生意是大好,特别是王健临建了一个超大的酒店,里面居然能够容纳一千多人,赚的盆满钵满。
许多秀才来到京城后,发现京城的变化真是太大了,里面消费颇多,赚钱的门路也多,处处是黄金,许多秀才来之后,就有不想走的打算,若是考不中,留在这里谋生也比在乡下好啊。
十一月初十,天气微凉。
贡院之外,人山人海。
无数学子凭借着领取的准考证,陆陆续续进入贡院之中。
根据准考证,很容易就找到贡院的
而他们考试的内容,就是李逍花费几个月精心设计的考题,不会太难,但对于脑子里只有四书五经的秀才,那就有些难了。
考场不再是跟以前一样,一个个笼子摸样的小房间,而是大房间,宽敞透气。
每间房间五十来人参考,房间之中有监考,楼层有协管,除了没有摄像头,李逍是直接将后考试的那套搬来用了。
作弊的情况可能会有,即便是后世,在没有摄像头的年代,这种事情也是屡禁不止。
不过监考官员给学生作弊被抓到的话,惩罚是很严厉的,现在毕竟还是明朝,丢官位是小,砍脑袋也是分分钟的事情。
在严厉的刑法和但官待遇提升的情况下,任何监考官员想要给他人作弊,也要掂量掂量值不值得。
随着试卷一张张发到秀才们的手上。
国考就这样,平平静静的开始了。
随着试卷落入手中,场上的考生,看着上面的题目,头皮发麻,欲哭无泪。
第一张考卷是常识。
第一题:古往今来,第一个女皇帝
考生们刚想写下“武则天”三个字。
突然发现,题目是:第一个女皇帝埋在哪?
擦?
谁知道她埋在哪啊?
第二题:华夏人文初祖师是谁?
擦?
谁知道啊?
是孔子吗?
第三题:神医华佗研究了一种强身健体的运动,请问是什么?
这群学四书五经的秀才们,平日里两耳不闻窗外事,一心只读圣贤书,这些题目,直接让他们懵逼了。
擦,还是不知道啊!
第四题:常说的五湖四海,分为哪五湖,哪四海?
第五题:黄河的发源地在哪?
十万考生麻了!
接下来的题目反正一个比一个奇怪。
感觉知道,又答不上来!
看起来好简单,可就是不会啊
太难了我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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