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之逍遥医仙 - 第四十二章 修炼
回到家,父亲陆宝财盯着那已被开发了部分灵智的大水牛仔细端详,母正刘桂兰则在厨房做晚饭。
陆子风跟他们说了声自己晚上要去二狗子家吃饭,不用做他的那一份,少做一点。
回到自己房间,陆子风躺在床头,有些悠闲,忽然想起了那从仙宫里仙术神通区域带出来的那本功法——青云决。
尝到了这青云决功法可以治病的甜头,陆子风有些迫不及待起来。
一个翻身,从床头的柜子里找出了那卷写满青云决功法的牛皮纸,再一次细细品读起来。
青云决好像一共有三层,每炼成一层,功力都会大增。
根据青云决上的修炼要点,陆子风坐在床上,双眼闭合,全身心放松下来,感应着身体各处穴位,统统打来,让整个人处于一种最舒服的状态。
一下子,他整个人的精神都变得空明起来。
尽管他现在闭着眼睛,但是居然能够感应到周边一两米的动静。
床前那正在“咯吱咯吱”转动的破旧电风扇此刻正映入他的脑海之中,逐渐变得清晰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
陆子风有些惊讶,这情况显得有些诡异,闭着眼睛竟然能看到东西?
这在第一次修炼这青云决时,并未出现过这种情况。
“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神识?”
陆子风也算是读过不少网络小说的人,立马就想到了这个词语,要不然解释不通啊!
随后,更让陆子风惊奇的是,他竟然发现了这周围的空气中有一道道气流浮空飘动,这股气流看起来很有活性,不同于周围空气中的其它气体。
气流由远及近,变得越来越密集。
“这是什么东西?莫非是天地灵气?”
陆子风心中喃喃,感觉十分好奇。
‘不好,这些气流好像是朝着自己涌来!’
陆子风心中突然一惊,脸色大变。
可还未反应过来,这股气流就直接从他身体各处的穴位上冲了进来,瞬间涌入了他的身体。
顿时,一股舒爽感遍布了他的全身。
“舒服!”
陆子风忍不住叫了声,有些回味无穷。
这些钻进他身体的气流十分细微,犹如娟娟流水,顺着他的经脉不断流窜,最后直接汇聚到了他的腹部,盘旋起来,就像是一个漩涡一般,形成了一股热流,暖暖的。
这感觉很熟悉。
今天在回家的班车上修炼时,也遇到过这种情况,只不过,这一次,这股热流貌似体量比第一次要更大。
热流在腹部位置盘旋了一会之后,然后又归于平静,原地消失,好像被什么东西吸收了一般。
陆子风有些奇怪。
随着时间的推移,空气中那些可能是灵气的活泼气流不断的涌入了他的身体,一遍又一遍,顺着经脉,不断的汇聚在腹部位置,最终盘旋一段时间后,然后又慢慢归于平静。
如此反复。
陆子风的腹部就好像一个黑洞漩涡似的,不断的吸收外界的那些与众不同的气流。
他精神慢慢放空,呈游离之态,突然,他控制自己的意识朝着身体内部看去,居然发现,自己竟然能够看清楚身体内部的结构。
“这?……”
陆子风愕然,随后便是一顿惊喜。
或许这真的就是所谓的神识吧!
他仔细端详起了自己身体的内部结构,那一条条纵横交错的筋脉,一根根白雪皑皑的骨头,以及各种内脏一一展现在他的脑海中。
随后,他神识移到了那腹部方向,定睛一看,竟然发现了一个金黄色的,类似于球形的东西。
“这是什么东西?莫非是丹田?”
陆子风喃喃自语起来。
仔细一看,他还发现,原来盘旋在腹部位置的热流最终都被这金色球体给吸收了。
时间一点一点流逝,那金色球体吸收了一波又一波的热流,直到他感觉经脉有些受不住了,方才停了下来。
睁开双眼,一道精光乍现,视线变得前所未有的明亮起来。
透着窗户,太阳已经落山,天色有些昏暗,即便如此,他竟然清楚的看到了院子里大树上的树叶的根茎。
这视力,那绝对比飞行员的视力还要好几倍。
整个人也是浑身充满了活力,像是吃了什么能量兴奋剂一般。
“这功法确实够强啊。”
陆子风心中欢喜,从床头站了起来。
打开正在充电的手机,看了看时间,发现差不多到点了,拿上手机,便迅速朝着屋外走去。
路过院子,陆子风朝着乖乖坐在院墙脚落休息的牛魔王挥了挥手,牛魔王一下子站了起来,朝他走了过来,用牛角轻轻蹭了蹭他的腰身。
“牛魔王,你在家里好好呆着,我出去一会。”
陆子风摸着牛魔王的脑袋,一脸的温和。
牛魔王点了点头,眼神中带着些许的不舍,但还是很乖的又往院墙的角落处走回。
二狗子家住在村东头,离他家有些距离,路上遇到了不少村民,见到陆子风时,一个个笑着打招呼,完全没有之前那种生分之情。
关于陆子风今天在村委会的事情,经过一下午的发酵,早已经在整个陆家庄传开了。
谁都知道了,以前村里最穷的陆宝财家今天发了,不但把欠债还了,更是付了高额的利息,最主要的是,他家居然还要捐五十万建造祠堂,直接就付了十万块钱的定金,了不得啊。
一个村庄,就代表着一个小社会,人情冷暖,在一个小小的村子里体现的淋漓尽致。
只要你有钱了,你便会受人尊敬,你说的话便代表着一定的道理,很多的人都会对你和颜悦色,好似一家人。
要是你家里穷,那么不好意思,人人看你都跟看笑话似的,话里话外,都喜欢拿你开开玩笑,给他们增添一些生活乐趣,或者干脆直接不理会。
陆子风对着跟自己打招呼的乡亲点头微笑,算是打招呼,并没有停下来聊天的意思。
还未到二狗子家里,便远远的看到了二狗子站在家门口,像是在专门等人。
“狗子。”
陆子风远远的大喊了一声。
二狗子听到叫声,猛然抬头,嘴里大声念叨,很是不满。
“子风,你怎么喜欢跟上学时读书一样,踩着点来啊,刚好七点。”他朝着陆子风走去,扬了扬手中的手机,“你要是再不来,我可要来夺命连环扣,非打得你手机爆炸不可。”
“有些事情耽误了。”陆子风尴尬一笑。
二狗子也没多问,“快进去吧,就等你一个人了。”
跟着二狗子进院后,一个二十来岁的女子从屋子里的大厅中走了出来。
陆子风一眼便认了出来,这女人是吴屠夫家的女儿,吴芳。
虽说以前见过几面,但也没仔细看过,此刻细细打量起来,发现长得还真不错。
一米六的身高,皮肤白质,五官端正,在农村,也算是小美女一个。
在穿着方面,那自然不需要多说,毕竟是远近闻名的吴屠夫家的独女,也算是有钱人家的千金小姐,穿着笔挺的白色衬衫,蓝色牛仔舞,高跟鞋,化了淡淡的装,看起来十分清纯。
耳朵,手腕上都佩戴了不少首饰,完全不是乡下女人能比的,赫然是城里年轻白领的标准搭配。
若是忽略她是一个哑巴,这样的女子,怕是在整个秋溪镇也不多见。
一下子,陆子风替好兄弟惋惜这段婚姻,觉得好兄弟娶一个哑巴很吃亏的想法也淡去了很多。
“小芳,这是我从小玩到大,在陆家庄最好的兄弟,陆子风。”
二狗子立马帮着介绍:“这是我……我老婆吴芳,你叫她小芳就可以。”
陆子风嘿嘿一笑,拍了拍二狗子的肩膀:“乘风,这还没结婚吧,‘老婆’两个字就叫上了,啧啧,真够亲切的。”
为了给二狗子在未来老婆面前留下一点面子,陆子风没有直接称呼二狗子,而是叫了他的大名。
二狗子,大名陆乘风,和陆子风一样,陆家庄“风”字辈,第三十八代玄孙。
二狗子被陆子风调侃的有些不好意思,摸了摸脑袋上有些杂乱的短发。
陆子风转头又对着吴芳打招呼:“弟妹好,祝你和乘风早生贵子,当然了,事先说好,不管生女儿还是生女子,我必须当干爸。”
吴芳脸上露出满脸的羞红,有些不好意思,但看得出来,显得十分高兴,对着陆子风十分有礼貌的点了点头,俨然一个贤惠的妻子。
二狗子笑道:“好了,干爸随便你当,但现在别在外面站着了,饭菜都已经最好了,都是小芳亲自下厨做的,再不吃,可就要凉了。”
吴芳也是连忙点头。
“小芳亲自下厨做的菜,那我可要尝尝了。”陆子风笑道,有些意外。
现在的女人可不比以前勤劳,加上现在是男多女少的社会,女的一个个那都是娇气得很,别说是城市,就是农村女人,会做饭的也不多见,而吴芳家里条件在整个秋溪镇那也是响当当,这样的一个千金小姐,衣来张口,饭来伸手,那也是很正常的,会做饭,确实是有些稀奇。
何况,这还是第一次来未来的婆家,就亲自动手做饭,那更是稀奇。
不像有些女人,第一次上婆家,帮着干点家务,都觉得是自降身份,会被婆家瞧不起。
不禁之间,陆子风完全没有之前那种因为对方是一个哑巴而配不上自己好兄弟的错觉,反倒是有些羡慕起二狗子来。
娶妻如此,夫复何求啊。
二狗子似乎是注意带了陆子风那有些羡慕的眼神,整个人胸膛一挺,甚是得意,像是再向陆子风得瑟:看,我娶的这个媳妇贤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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